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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邵巧宏通讯员魏溪任才峰
想知道小区业委会专项维修基金使用情况,但业委会就是不让查,也不让看,碰上这种情况,一般业主估计也是无计可施。
在慈溪,有一个小区的两名业主因对小区专项维修基金、业主大会、业委会工作经费收支等存疑,同样被拒绝。但他们却没有就此罢休,而是将业委会告上法院,要求公开账目供查询。
谁想,这一告一个准,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业主的,替两名业主出了一口气。
林女士和陈先生,是慈溪古塘街道一小区的业主。该小区建成于2006年,有住宅236套(户)。
2011年7月26日,该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了首届业委会。当时由于小区在验收时没有达标,开发商在2013年年底交付给业委会205万元的现金,作为对全体业主的补偿。但遗憾的是,业委会收了这笔钱后,就再也没有就补偿款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向全体业主公开。
还像不少业主一样,林女士和陈先生对业委会的账目及业委会怎么成立的、日常工作经费又都怎么开支都存在疑问。但是对此业委会又置之不理,让人更加不放心。难道这事就这么稀里糊涂地不去过问了?
今年7月1日,林女士和陈先生一同将业委会告上法院,要求小区业委会公开专项基金使用情况等其他存疑问题。
起诉业委会要求公开账目,这恐怕是多数市民没有做过的事情。这事在法律上支持吗?实际上,在收到诉状后,慈溪法院马上对此立案,并进行了审理。
随后,法院就此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小区的物业维修基金至今尚未使用;开发商交付的205万元专项维修基金,由小区所在村负责监管使用,并在村账目中单独开立了一个会计科目,相关凭证记录归档到古塘街道会计代理站,至今尚有120余万未使用。
另外,在原告向法院起诉后,业委会已在小区宣传栏中公开了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等。
近日,法院进行了判决,林女士和陈先生最终赢了这场官司,法院支持了他们的诉讼请求。
最终,业委会被要求将小区开发商交付的205万元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及账目提供给两原告查阅,两原告有权拍照、复印;将2012年12月至2015年6月12日止小区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文件及会议纪要工作经费收支情况、提供给两原告查阅,并将工作经费收支情况在小区公示栏张贴不少于10日。
那么,为什么法院能支持慈溪这两名业主的主张呢?
“这样判,是因为法律规定业主有知情权。业主知情权包括了业主了解建筑区划内涉及业主共有权以及共同管理权相关事项的权利,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遵守法律规定,”承办法官说。
而作为业主,具体有哪些事是可以关心、查看的呢?
承办法官说,业主有权请求公布、查阅以下资料: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实际上,小区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众业主的幸福指数。承办法官也提醒小区的业委会,只有业委会不折不扣地满足众业主的知情权,引导业主参与小区各项管理事务,监督物业履行职责,才能共同小区搞好。反之,业主们只会怨声载道,并使小区管理走向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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