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7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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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新闻网讯 只因没找到挣钱的门路,两表兄弟便想出歪主意,打算合伙偷车变卖。结果偷到车后销赃不成,又得知车主已报警,经家人劝说将车还回,但终难逃法律制裁。
章某和马某年龄相仿,是嫡亲表兄弟。因想轻松挣大钱,两人一拍即合,决定联手“干一票”。于是,表哥马某通过网络购买了盗车专用工具,并提前找好了作案目标。
今年5月23日凌晨,经预谋,两人来到周巷镇市民广场停车场,由表弟章某“出手”,成功偷到一辆马自达轿车,准备将车抵押或卖掉换现钱。
当天中午,章某来到姐姐家,跟姐姐说了自己和表哥所干的事。姐姐一听慌了,这可是犯法的事!得知马某把车子开到外地去了,就立即打电话叫马某把车开回来,并告知了其他家人。大家都劝两表兄弟把车还掉,然后去派出所投案自首。
到了第二天晚上,两人获悉车主已报警,且车子也没他们预料中的那么容易脱手,便决定将车还回去,把车停在了周巷镇市民广场附近文化路的路边。
“今年4月份某晚,马某打我电话说他想偷辆车,车钥匙等他会弄好的,到时候叫我去开一下车就好了,我当时没有同意。”章某说,因为欠了马某1万元钱,在5月初时,马某说要买偷车的工具,他就还了4300元给马某。
可马某却表示,偷车是章某出的主意。“今年年前,章某欠了很多钱,叫我和他一起去搞点钱,他说跟踪别人,等对方从银行里取好钱出来,想办法把钱搞过来,我说这种事情我不会做,叫他也不要做。”到案后,马某说,“到了今年4、5月份的时候,章某叫我去租辆轿车,然后他会把车当掉的,我有点害怕就没同意。这次偷到车后,得知车主报警了,因为害怕事情闹大,在家人的劝说下,就把车子送了回去,并到派出自首。”
经查,被盗马自达轿车是车主在去年12月以12.8万元的价格购买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两表兄弟通过家属,赔偿了车主经济损失1.8万元,取得了其谅解。
法院认为,章某、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章某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马某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最终,章某获刑3年,处罚金3万元;马某获刑2年半,处罚金3万元。■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徐杰丰 陈艳艳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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