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4 08:44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是海曙区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为期一周的上年度账单公示首日,记者走访了海曙区世纪城、菱池、中宪等数个小区,在小区的宣传窗或楼道口等显著位置都看到了《收支状况表》。
去年11月底,市住建委起草的《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后,越来越多的业主开始关注起小区物业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而这些现在都可以从公示账单中找出答案。
在世纪城小区的宣传栏前,《收支状况表》一经贴出,马上吸引了几位路过的业主注意。记者看到,表格分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益收支状况表》和《物业服务费用收支状况表》2张,每张表格都由10余个项目组成。
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随着业主维权意识的提高,业主对账单公示情况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公示的内容都经过业委会的专业仔细审核,以确保阳光财务能起到实效。
“公共能耗费21万余元包括了值班室、监控室、水泵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水、电,还有我们小区内的27部电梯的电费。”业委会主任傅永年正向一名有疑问的业主解释账单里的内容。他特地请教过业委会中负责财务审计的委员,以备接受业主的提问。
他告诉记者,担任业委会主任3年以来,对公示数据产生疑问的业主较少,遇到对表格内项目不理解的业主,业委会成员和物业工作人员就会向业主进行解释。
据了解,海曙区目前多数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包干制收费方式,即将部分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收益用来补贴物业服务费不足,盈亏则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负。
记者在世纪城小区的《收支状况表》中看到,2015年的停车费、经营用房租金和广告收入等收益共计24.6万余元,悉数用于补充物业服务费。
“推行财务公示制度,有利于提高物业服务收支状况的透明度,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有助于缓解物居矛盾。”海曙区物业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没有按规定进行阳光公示的物业企业,将被取消项目的评优评先、老小区奖励补贴的资格,无物业的自治小区业委会也应进行财务公开。(东南商报 记者 林伟 通讯员 郑轶文 陈波)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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