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5 08:08
余姚新闻网讯(记者 翁雨婷)3月22日,网友“阿三小三”在论坛上贴出一组照片,引起了其他网友的热烈讨论。照片中显示,某小区的宣传窗框上、地面上有黑色记号笔的字迹:“进小偷,物业经理不闻不问。”“五彩城进小偷了,给物业经理打电话,一会儿说在,一会儿说不在。”“不让装防盗窗,现进小偷,至今未出面给业主一个交代。”跟帖的网友意见不一,有的认为“业主家被偷了,怎么都要安抚下啊,这么不闻不问好吗”,有的认为“这样乱涂乱写不大好吧”,有的指出“新建小区一般是不能装防盗窗的,合同里写清楚的吧。实在要装,可以装在自己家里内侧,不要装在外侧,影响小区面貌”。
经过证实,记者得知照片里的小区是我市的置地华庭,随后记者联系到置地华庭遭到偷盗的那户业主,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回忆道:“3月19日晚上八点左右,我到家门口以后发现门打不开,就觉得不对劲,便怀疑家里是不是进小偷了。我马上打电话给物业让他们过来查看,之后又报了警。20分钟后,物业公司的人到了,打开房门后发现家里的抽屉和柜门都被人动过了,抽屉里一笔现金没有了。房间窗户开着,小偷早已逃走。”对于在小区内涂写一事,那位业主并不否认,她说:“首先,物业公司说我们自己装的防盗窗不符合规定,我们不在家的时候他们就把防盗窗给拆了,也没有事先通知一声。不是说我家进小偷就是因为这个,但多少有点关系。物业说我们没有装红外线报警器,但是我们装修前物业根本没告诉我们那个仪器是干什么用的,我们不知道怎么用就没装;其次,偷盗事件发生后联系物业,他们过了20分钟才赶来,之后也没有给业主一个交代,几次打物业经理电话都说人不在余姚,讲话态度也不好,没有诚恳地道歉。我没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但至少要有一个负责任的态度吧,否则我们交那么多物业费干什么呢。”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置地华庭物业公司的朱经理,他表示,和业主的纠纷已经协调过了,对于拆除业主自己装的防盗窗一事,这是根据业主购房时签订的《物业临时管理规约》实行的,而且拆之前也和业主沟通过。“我们置地华庭小区不允许业主在建筑外立面安装防盗窗,这是《物业临时管理规约》里面的条款,每家每户都应该遵守。对于那位业主家进小偷一事,我们公司已经向业主道歉,并全力配合警方调查。小偷不可能是从大门进去的,大门口的保安管理都非常严格,具体情况如何,警方还在调查中。此外,家里遭窃的那户业主家没有安装我们小区统一配置的红外线报警器,应及时补装以保障安全。”那么,物业公司拆除业主自己安装的防盗窗是否合理呢?为此,记者咨询了余姚市物业管理中心。余姚市物业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说:“小区是否可以装防盗窗,主要是看小区的《业主管理规约》是否允许。若小区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就按照《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进行管理。这个临时管理规约是由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订的,在买卖房时,作为房屋买卖合同附件一同签订。对小区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置地华庭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物业公司按照《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行使管理权,那么并无过错。”
(来源:余姚新闻网 编辑:蒋豪杰)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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