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宁波日报刊发《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章永请求辞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全文如下:
因工作岗位变动,陈章永同志向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请求辞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陈章永请求辞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记者了解到,陈章永已赴中央纪委、监察部任职,不再担任宁波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等职务。
陈章永简历
陈章永,男,1964年8月生,浙江诸暨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历任吉林农业大学学生;杭州中药二厂助理工程师;杭州市纪委控申室、宣教室干事、副主任干事;杭州市纪委宣教室副主任、主任,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挂职),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挂职);杭州市纪委常委、秘书长;杭州市纪委副书记;台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浙江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宁波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等职务。
记者时晓竹
原标题:陈章永辞任宁波市监察委主任,已赴中央纪委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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