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陈宁)部分公共场所将不再需要卫生许可证?
近日,省卫计委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做出重大突破。
根据《通知》规定,全省范围内从12月1日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对经营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美发场所、150平方米以下的沐浴场所、1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店)和书店等对健康影响小、通过自律和加强监管可以保证卫生安全的小微公共场所,不再要求办理卫生许可证,改革后,每年约有3800家小微公共场所可以不用办理卫生许可证。
每年减少减负费用约4000余万元
记者发现,《通知》对公共场所进行分类管理,除50个房间以上的住宿场所、人工游泳场所、婴儿洗浴、安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等卫生标准要求高、卫生安全风险较大的场所外,其他公共场所不再要求提交年度卫生检测报告,改由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按“双随机”执法工作要求开展监测。经估算,改革后每年为公共场所经营者减少减负费用约4000余万元。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知》体现了为企业和群众减轻负担、为经济社会增添活力的决心。
当即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通知》的另一大亮点在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浙江推动公共场所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转变。
主动告知经营公共场所必须遵守的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申请人签署告知承诺书并提供主体资格材料后,当即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充分简化审查内容和审查环节。改革后,变之前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来审核衡量申请卫生许可的公共场所是否达到标准为告知标准—承诺做到—监督检查的模式,体现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责任主体是其经营者,实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当场办证甚至“零上门”。
下一步,省卫计委将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打造公共场所和健康相关产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信息共享平台。待平台建成后,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将直接从平台获取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信息,避免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重复体检,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
原标题:公共场所不再需要卫生许可证?来看这项新规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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