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董小芳 黄金 通讯员张姝)2017年8月,张大爷的儿子阿原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同年11月,张大爷和他的儿媳、孙子阿东、孙女玲玲四人将肇事方及某保险公司起诉至海曙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三被告共赔偿四原告125万余元,分期支付。
12月下旬,第一期的13万元汇至法院。承办法官便通知原告代理人王律师:赔款已经到账,请带着有关材料到法院办理领钱的手续。不久,王律师带着有四名原告签字授权的委托书来到法院。因为有这份委托书,法院便根据律师的要求将这笔钱汇至张大爷孙子阿东的账户。
让人吃惊的是,半年之后的一天,原告张大爷忽然致电法院,说他的孙子阿东提供的是虚假授权委托,他并未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
经法官调查核实后,阿东承认授权委托书上张大爷的签名是他仿冒的。阿东说,之前在律师事务所,他们四个原告已经确认了赔偿款的分配方案,当时很明确地说了,这13万元是归他的。谁知道后来可以领钱了,张大爷却突然不愿在委托书上签字。他就以做爷爷思想工作为由,从王律师处拿来委托书,自己伪造张大爷的签名后将委托书交给律师。
法官多次联系阿东让他将那13万元调解款退还至法院账户,待四原告协商好分配方案后发放调解款,但两个月过去了,阿东一直没有返还这笔款项。
法院认为,原告阿东在授权委托书上伪造原告张大爷签字,并利用伪造的授权委托书向法院领取调解款,其行为严重干扰诉讼秩序,妨碍法院工作,应对其行为予以处罚。鉴于其他几位原告放弃追回该13万元调解款,法院综合考虑其情节,决定对阿东处以罚款2000元。
近日,被处罚人阿东到法院缴纳了2000元罚款。
承办法官提醒,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营造诚信诉讼的氛围和诉讼秩序,法院将严厉打击和制裁虚假诉讼行为。伪造授权书,提供假证据,均涉嫌虚假诉讼。一经查实,伪造人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所涉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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