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新闻报道称“自1月1日起,部分地区有独生子女证的每人每年补贴2400元”,广大市民较为关心宁波是否有相关政策。
记者今日从市卫健委了解到,我市尚未有相关新政。目前执行的政策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现存一个子女或无子女;
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
另外,将"夫妻一居一农"中的农方、非农户口没有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对象,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
若符合以上条件,每人每月可以领100元扶助金,也就是每人每年可领1200元。记者 房伟 通讯员 陈琼
编辑: 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