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治监督 严明纪律规矩
——我市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清廉宁波综述(上)
砥砺奋进,风正帆扬。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清廉宁波的起步之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努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清廉宁波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政治监督扎实有效
“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发现,海曙区白云街道、古林镇,江北区洪塘街道,鄞州区潘火街道、中河街道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对城市环境整治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力,对群众举报处理不够主动,普遍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2018年6月22日,针对媒体公开曝光的“垃圾围城”等问题,市纪委监委迅速行动,查清责任,对29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其中党内严重警告3人、政务记过8人、政务警告8人、诫勉10人。
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形成了强烈的震慑力。
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最多跑一次”改革、“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等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政治监督,严格执纪问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2018年,全市共下发监督提醒通知书1388份,问责领导干部289人。
建设清廉宁波,市纪委积极作为,协助市委制定关于推进清廉宁波建设的决定,召开市纪委全会提出“六严”要求为清廉宁波建设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扎实推进“清廉宁波·你我同行”系列活动,共创共建迈出坚实步伐;出台8条务实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严明保障重大项目落实落地的纪律要求,护航地方经济发展。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环境整治、围挡整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督办问责,共查处违规违纪问题88起,党纪政务处分72人,组织处理或调整55人。
同时,市纪委积极协助市委健全主体责任落实体系,探索实行“三书三查两报告”、“三交底”廉政谈话等制度,抓住“关键少数”,以点带面传导压力,督促履责担当。2018年4月实行以来,全市已开展“三交底”廉政谈话159人。同时,坚决用好问责利器,刚性实施“一案双查”,全市共对3个党组织和147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倒逼责任担当。
监督体系不断健全
鄞州区东胜街道监察办公室对庆安社区某非党员社工进行谈话,同时将辞退告知单交到该社工手上;因个别人员工作纪律松散,江北区中马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收到该街道监察办公室的《监督提醒通知书》……
为健全监察监督体系,拓展延伸监察网络,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我市积极探索实践,全市154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监察办公室,让监察监督覆盖“最后一公里”。
“设立监察办公室,真正实现监察监督无禁区、全覆盖。”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监察办设立后,还配套制定了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工作办法,确保依法履职、依规监督。全覆盖以来,全市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运用第一种形态共处理1505人次,组织处理1292件,立案537件,党纪政务处分542人,提出监察建议49条。
过去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积极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做到任务统筹布置、力量统筹调配、工作统筹推进。
“立案审查1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6人,清退违规兼职取酬、超市消费卡等75.9704万元……”这是市供销联社等5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公布的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18年,市委出台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五年巡察工作规划,全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将清廉宁波建设作为巡察工作重要内容,探索实践对卫星城市试点镇采取“提级巡察”方式,不断提高巡察监督震慑作用。2018年,市本级共开展3轮对29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目前已发现问题687个,移交问题线索62件,推动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强化问题反馈线索移交,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此外,建立健全市县联动的巡察监督网络,向村(居)延伸巡察监督,着力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各区县(市)巡察发现问题3980个,移交问题线索216件,使巡察监督更具震慑力。一年来,我市持续深化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十大整改行动”,推动举一反三、即知即改、建章立制,拓展巡视整改成效。
同时,深入谋划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工作指导和综合协调,健全信息共享、力量整合、干部交流等统一管理机制,完善保障措施和考评体系。2018年,市本级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293件,立案89件,党纪政务处分82人。
精准监督持续发力
奉化区大堰镇畈里村党支部原书记孙百平套取国家扶贫资金问题;余姚市大岚镇阴地龙潭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才良违规获取并挪用低收入农户住房救助补助金问题……
前不久,市纪委聚焦扶贫及帮扶领域,公开曝光4起典型案例,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为全市打赢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和高质量完成东西部扶贫协作任务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在过去的一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探索创新,强化问题意识,注重精准监督,确保监督无死角、问题早发现,推动监督见实效。
据统计,2018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及帮扶领域违纪问题65个,党纪政务处分41人,组织处理或调整3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27起。
为做到精准监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和集体会商,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5401件,同比上升85.9%。探索“谈话函询+核查”监督模式,全年谈话函询1251件,同比上升99.6%,增强了谈话函询实效性。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081人次,同比增长114%,其中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分别占比73.2%、17%,收到了良好的政治和法纪效果。
过去一年,我市还实施党内政治生态状况评估报告制度,动态分析研判各地各单位政治生态,动态更新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护林员”作用进一步发挥。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市纪委共回复意见43批244人次,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以强烈的使命感担当起确保选对人、用好人的政治责任。
新征程已然开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于职责使命,主动担当作为,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著认真履职尽责,将“清廉宁波”建设扎实推进到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领域,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奋力谱写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宁波篇章。
记者董小芳
编辑: 陈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