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
2019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和宁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这一主题,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全面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深入开展“六争攻坚”行动,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初步确定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预期如下: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8%左右,在高质量前提下能快则快;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商品销售总额增长11%;货物出口总额保持全国占比份额,力争有所提升;实际利用外资增长7.5%;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比超过2.8%;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缩小;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节能减排降碳等完成省下达任务。
围绕上述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稳实体优结构,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进“产业争先”行动,争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国家级示范区。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推进“凤凰行动”宁波计划,制造业贷款增长10%以上;开展“三联三促”企业服务专项行动。大力培育数字经济,高标准建设宁波软件园、工业物联网产业园等平台,做大做强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服务等核心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0%。实施“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制定实施工业园区整合提升方案,实施“雄鹰行动”“雏鹰行动”宁波计划;谋划发展LNG产业链。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制定实施服务业优势行业提升发展行动方案,推进37家市级服务业产业基地和10大功能性平台建设。
(二)稳投资扩消费,有效拓展内需市场
深入推进“项目争速”行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其中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交通投资、民间项目投资、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投资均增长10%以上。出台《重大招商项目市级推进工作机制方案》,推动落地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实施重大项目协调例会制度,加快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集中开工项目和省市县长项目工程建设进度。谋划新一轮PPP推介项目,大力吸引民间投资。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大项目。
培育壮大消费能级,出台国际消费城市建设实施意见。推动传统商贸转型,制定新一轮鼓励和促进电商发展政策。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文旅体育、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培育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推动消博会、服装节等展会活动功能转型和模式创新,建设城市智慧商圈,完善城市配送体系。
(三)强科技促创新,着力增强发展动能
深入实施“科技争投”行动,全力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水平规划建设甬江科创大走廊,争创国家综合性产业创新中心和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新增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10家以上。实施10个“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力争攻克100个重大核心技术产品,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突破2000亿元;设立50亿元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推动400个授权发明专利产业化;全面落实首台(套)设备、首批次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科技新政46条,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600家以上,培育创新型初创企业2000家。落实人才生态建设“1+X”系列举措,打造青年友好城,新增高技能人才4.5万人。
(四)抓改革促开放,再创体制机制优势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服务争效”,70%以上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6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理”;力争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前审批“最多90天”、新增工业用地全部按照“标准地”出让;企业常态化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力争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和亩均增加值均增长7%以上。组建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稳妥高效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以“一带一路”统领高水平开放,谋划建设“一带一路”中国—意大利(宁波)园区,深化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争取中国(浙江)自贸区赋权扩区延伸到宁波。落实稳外贸十方面举措,实施“万企贸易成长计划”和“百展千企”活动,出台跨境电商转型发展和海外仓项目扶持政策;制定《宁波市培育本土跨国公司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全球贸易商集聚计划”。
(五)强统筹促融合,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沪嘉甬铁路前期,推动金甬铁路、杭绍甬智慧高速公路等建设,加紧谋划沪甬交通通道、甬台温福高铁等项目;以浙沪(宁波)合作示范区为基础,把前湾新区打造成参与长三角一体化的核心区域;落实沪甬合作协议,加强相关领域深度合作。全面推进“四大”建设,推进一批大湾区重点平台和标志性工程,加快建设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抓好天一阁·月湖景区、四明山名山公园等标志性项目,推进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建设;推动甬舟铁路、甬金高速复线等项目前期,加快建设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谋划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出台大都市区建设行动方案,推进都市区同城化发展。出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全力推进十大城郊美丽乡村综合体等重点工程;建设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深化小城镇整治,实施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高质量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和美丽城镇建设,争创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
(六)严监管守底线,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坚决打好风险防控攻坚战,实施流动性高危企业清单式管理,用好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支持基金,确保不良贷款率不超过1.5%;加快构建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实施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深入开展智力援助、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携手奔小康·万企帮万村”宁波行动等活动,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工作;落实《宁波市促进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的若干意见》,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城区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基本完成涉气“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完成20个乡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快循环经济和绿色低碳发展,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
(七)稳就业惠民生,全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做好稳就业促收入工作,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新增城镇就业16万人;确保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户籍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6%以上,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推进工伤保险职业人群全覆盖,建立低保标准与居民消费支出联动机制,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民生兜底政策。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实施好民生实事项目;加大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力度;出台《宁波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启动产教融合试点,实施职业教育服务业产业发展计划,支持宁波大学“双一流”建设;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文化宁波2020”建设计划,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10%;推进健康宁波建设,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县域医共体建设等工作,实施“医学高峰”计划,争创全国卫生城市“五连冠”;统筹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工作,全面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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