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沈之蓥 董小芳 通讯员金真法) 房产中介收取5万元定金后却反悔了,不肯卖房,法院判决中介双倍返还!今天上午,镇海法院披露了这起案件。
事情发生在去年6月,黄女士通过房产中介,相中了镇海骆驼街道一套房子,房子118平方米,总价170万。
房主没有出面,而是通过中介交易,双方谈妥价格后,约定首价100万,余款70万元过户时付清,并约定端午节前签订合同。
当天,中介向黄女士收取了5万元定金,并出具了收条一份。收条上写着:今收到黄女士购(租)位于镇海区骆驼街道某小区2幢1001室的房屋(118平)拟定总价壹佰柒拾万圆房屋的定金计人民币伍万元整。
不料3天后,中介告知黄女士,无法签订买卖合同,让黄女士另寻房屋,并且拒不提供原房屋业主的姓名。
黄女士急了,千挑万选好不容易看中这套房子,而且当天就交了定金,怎么说不卖就不卖了呢?
与房产中介交涉多次未果,黄女士将对方告到了镇海法院,要求房产中介双倍返还定金,共计10万元。
庭审时,中介辩称,经过与房屋业主沟通,业主对黄女士最后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有异议,不同意签订买卖合同,也拒绝接收5万元定金。中介及时告知黄女士,一直想把5万元退还黄女士,但黄女士不肯接受。
法官告诉记者,自始自终房主都没有出面,中介也不肯透露。
根据定金罚则,如果交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违约方就无权要回定金;如果是收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违约方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黄女士支付给中介的5万元,根据中介所出具的收条,明确该款项为定金。中介所向黄女士收取定金后,却告知黄女士房子不卖了,依法应双倍返还定金。
最终,法院判决中介双倍返还黄女士定金10万元。
法官说,在房价波动较大时,买卖双方纠纷会比较多,此类纠纷通常是由房主收下定金;此次情况比较特殊,由于中介不愿透露买家信息,因此,后果也要由中介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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