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张子琪 董小芳 通讯员 卢文静 张敏
日常生活中,常能看到车辆乱停放影响通行的情况,部分市民会选择忍了,或者打电话通知车主挪车。但余姚这位男子一气之下“出手”了,划伤他人轿车,结果吃了官司。
今天,记者从余姚法院了解到这么一起案件,男子钱某因不满他人停车影响其通行,先后四次划车身,损坏了四辆轿车。
原来,钱某住在余姚兰江街道某小区内,平时以骑电动三轮车招揽生意为生。一年前的夏天,他骑着三轮车回家时,发现地下车库过道口有一辆银灰色轿车停着,妨碍了他通行。
钱某顺手捡起地上一根约20厘米长的硬铅丝,围着轿车走了一圈,在车身两边及四扇车门上留下了划痕。
他本想着是要车主以后不要在这个位置停车了,“出过气”后,他渐渐淡忘了此事。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他又陆续看到两辆轿车停放位置“不对”,妨碍了他的通行。
于是,他按照之前的做法,又用硬铅丝将这两辆车划伤了。
警方在审讯中查明,在2018年7月至9月期间,钱某先后四次分别划伤了张某、姚某、费某和陈某的轿车。其中,三位受害人先后报警。
案发后,钱某及其家属积极弥补受害人损失,向四名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共计1.44万元,并取得了他们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钱某多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钱某的悔罪表现,同时又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遂对其判处罚金7000元。
审理此案的法官说,在地下车库乱停车是道德层面上的问题,车主的行为并没有触犯法律。虽然钱某划车“事出有因”,但他划车造成车主数额较大损失的行为显然触碰了法律的红线。法官提醒市民,行事要合法,切勿因泄一时之愤而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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