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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糟心!3万元买法拍车却因3年没年检被强制报废?
稿源: 北京青年报   2019-06-19 09:50:53报料热线:81850000

  ↑无法过户的法拍轿车

  

  ↑当时粘先生参与拍卖的截屏画面

  近年来,通过司法拍卖竞购车辆也成为很多人购买车辆的方式。购买法拍车的粘先生遇到了比较糟心的事,参与司法拍卖购置了小轿车,却在交付余款、整车维修后被告知该车因司法扣留时间过长被车管所强制报废,不能过户、上牌。

  3.21万元买下法拍车

  却不能过户

  今年4月23日,山东的粘先生通过山东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次司法拍卖,以3.21万元的价格竞拍到一辆别克轿车。

  “起初我看到页面上注明‘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还特意打电话咨询,法院只说车辆可能有扣分和维修问题 。”粘先生说,法院通知提车的当天他叫上了汽修店的人直接来拖车,并交付了近4000元的维修费。

  但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当拿着法院提供的协助执行函和执行裁定书等材料去车管所办理过户时,却被对方告知该车因司法扣留时间过长,3年没审车而被强制报废,无法办理过户等手续。

  “我 当时就联系了法官,他又去沟通了几次。”粘先生说,通过几次沟通后,车管所的一位刘科长在电话中表示,已经向省厅提交了申请,让他带着法院证明和拍卖的相 关资料去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谁知当我再一次来到车管所时,对方却改口称因领导拒绝签字而不能办理后续手续,过了几天还收到了一份不予受理决定书。”

  车管所

  就是花钱买了辆报废车

  北青报记者联系到淄博车管所的刘科长。他表示,这辆车因为法院扣押时间过长,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但法院在处理扣押资产时进行了拍卖,最终被粘先生买走了。法院在网站上载明了法院不负责瑕疵问题,拍卖前要实际查看标的物,所以瑕疵方面问题应该是谁买走谁负责。

  “我们所能承认的关系,就是粘先生花钱买走了一辆报废车,这种事情按程序走。”刘科长说,如果是因为案件,法院判决明确这辆车归粘先生所有,那么车管所能配合办理,但这辆车是法院拍卖处理的资产,并不是同一行政行为,所以没法办理。

  他认为,在法院拍卖前,粘先生未仔细查看相关手续等问题,所以要由他自己负责。

  法官

  支持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维权

  负责拍卖该车辆的山东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告诉北青报记者,这辆车源于一起贪污案,案件审理了好几年。该案涉及两辆受贿所得车辆需要拍卖,一辆是北京牌照,另一辆是粘先生所购买的这辆车。北京牌照车辆很早就拍卖了,当时也遇到了“脱审”的情况。

  “当 时北京的车管部门只提了两个要求,一是开具一份司法扣留证明,二是将车交给他们检查,只要车辆满足上路要求,就能办理过户。”法官说,因为当时北京的车很 快就成功办理了过户,所以他们对于淄博这辆车“脱审”的问题并没太在意。让他没想到的是,在车被粘先生买走后,淄博车管所以“脱审”为由拒绝过户。

  “我们联系了淄博车管所的工作人员,把北京办理过户时的手续也都留下了一份,希望他们能够协助办理手续。”法官说,结果仍是收到了一份不予受理决定书。

  法官表示,因车管部门已经发布了不予受理决定书,所以法院无法继续协调,只能支持粘先生采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行维权,或者如果粘先生有意向,也能帮他办理相关退款的手续。

  粘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比起退款,他当然是更希望能够将车辆过户,之后会考虑通过行政诉讼手段进行维权。(记者 王浩雄)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太糟心!3万元买法拍车却因3年没年检被强制报废?

稿源: 北京青年报 2019-06-19 09:50:53

  ↑无法过户的法拍轿车

  

  ↑当时粘先生参与拍卖的截屏画面

  近年来,通过司法拍卖竞购车辆也成为很多人购买车辆的方式。购买法拍车的粘先生遇到了比较糟心的事,参与司法拍卖购置了小轿车,却在交付余款、整车维修后被告知该车因司法扣留时间过长被车管所强制报废,不能过户、上牌。

  3.21万元买下法拍车

  却不能过户

  今年4月23日,山东的粘先生通过山东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次司法拍卖,以3.21万元的价格竞拍到一辆别克轿车。

  “起初我看到页面上注明‘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还特意打电话咨询,法院只说车辆可能有扣分和维修问题 。”粘先生说,法院通知提车的当天他叫上了汽修店的人直接来拖车,并交付了近4000元的维修费。

  但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当拿着法院提供的协助执行函和执行裁定书等材料去车管所办理过户时,却被对方告知该车因司法扣留时间过长,3年没审车而被强制报废,无法办理过户等手续。

  “我 当时就联系了法官,他又去沟通了几次。”粘先生说,通过几次沟通后,车管所的一位刘科长在电话中表示,已经向省厅提交了申请,让他带着法院证明和拍卖的相 关资料去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谁知当我再一次来到车管所时,对方却改口称因领导拒绝签字而不能办理后续手续,过了几天还收到了一份不予受理决定书。”

  车管所

  就是花钱买了辆报废车

  北青报记者联系到淄博车管所的刘科长。他表示,这辆车因为法院扣押时间过长,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但法院在处理扣押资产时进行了拍卖,最终被粘先生买走了。法院在网站上载明了法院不负责瑕疵问题,拍卖前要实际查看标的物,所以瑕疵方面问题应该是谁买走谁负责。

  “我们所能承认的关系,就是粘先生花钱买走了一辆报废车,这种事情按程序走。”刘科长说,如果是因为案件,法院判决明确这辆车归粘先生所有,那么车管所能配合办理,但这辆车是法院拍卖处理的资产,并不是同一行政行为,所以没法办理。

  他认为,在法院拍卖前,粘先生未仔细查看相关手续等问题,所以要由他自己负责。

  法官

  支持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维权

  负责拍卖该车辆的山东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告诉北青报记者,这辆车源于一起贪污案,案件审理了好几年。该案涉及两辆受贿所得车辆需要拍卖,一辆是北京牌照,另一辆是粘先生所购买的这辆车。北京牌照车辆很早就拍卖了,当时也遇到了“脱审”的情况。

  “当 时北京的车管部门只提了两个要求,一是开具一份司法扣留证明,二是将车交给他们检查,只要车辆满足上路要求,就能办理过户。”法官说,因为当时北京的车很 快就成功办理了过户,所以他们对于淄博这辆车“脱审”的问题并没太在意。让他没想到的是,在车被粘先生买走后,淄博车管所以“脱审”为由拒绝过户。

  “我们联系了淄博车管所的工作人员,把北京办理过户时的手续也都留下了一份,希望他们能够协助办理手续。”法官说,结果仍是收到了一份不予受理决定书。

  法官表示,因车管部门已经发布了不予受理决定书,所以法院无法继续协调,只能支持粘先生采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行维权,或者如果粘先生有意向,也能帮他办理相关退款的手续。

  粘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比起退款,他当然是更希望能够将车辆过户,之后会考虑通过行政诉讼手段进行维权。(记者 王浩雄)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