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王岑 许炯君) 日前,省扫黑办通报6起涉黑涉恶要案,其中我市余姚破获的一起“套路贷”案件入选。
2016年11月以来,陈某铁、戚某滨等成立余姚市仕杰寄售商行,从高利贷发展为“套路贷”,进而形成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近百人被骗。其中戚某滨作为辅警,为该组织非法提供个人信息或包庇纵容。7月16日,嵊州市人民法院判处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0年6个月至拘役5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没收个人财产、剥夺政治权利。
据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就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套路贷”“网贷”等新型黑恶犯罪,开展“云剑”行动和“钱潮”“三江潮”系列集中行动。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打掉“套路贷”黑恶团伙120余个。
“套路贷”犯罪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从我市侦办的“套路贷”案件来看,目前仍以“车贷”、“二手车”交易诈骗、“抵押贷”、“无抵押贷”为主。“套路贷”犯罪藏得极深,加上当事人不被逼到“悬崖”不会主动报警,使得线索获取难度增大。同时,“套路贷”作为一种新型黑恶犯罪,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协作存在滞后问题。
有鉴于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我市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一套治理机制。
针对“套路贷”嫌疑人多以公司模式运作、涉案人员众多的现状,我市各地公安机关对辖区各“二手车”公司、金融公司、贷款公司等可能隐藏“套路贷”犯罪的重点领域进行地毯式滚动排查,深挖隐藏的“套路贷”犯罪线索和团伙。同时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暴力或软暴力催讨等问题,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综合研判,并将打击焦点对准为网贷平台提供APP软件、负责平台运行技术保障的网络技术“黑产公司”“头部公司”。
“套路贷”作为一种新型黑恶犯罪,案件侦办同样需凝聚各方合力、注入专业力量。我市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过程中,从团伙设立公司犯意、抵押借款合同陷阱、伪造债务合法化证据及使用各种手段逼债等环节,加强证据的搜集固定。比如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出具认定材料,保证涉案资金认定的准确性;会同人社、市场监管、银保监等相关部门,专门成立了由30余名骨干组成的综合研判专家团队,及时开展联动研判,协同处置此类涉黑涉恶犯罪;多次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就依法惩治“套路贷”犯罪若干法律问题开展专题会商,制定出台会议纪要,为案件突破提供强力支撑。
此外,在打击“套路贷”犯罪的同时,公安机关针对易受侵害人群进行精准宣传科普,全力提升群众的防范意识。4月以来,我市组织民警和街道社区干部上门走访9.54余万人次,开展文艺演出15场次,着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满意度。同时对实名举报群众逐一见面反馈,对举报属实群众及时予以奖励。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奖励群众149人次171万元。
“8月,奉化、宁海警方相继捣毁多个‘套路贷’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40余名,公安部、省公安厅相继发来贺电。”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我市打击“套路贷”犯罪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已打掉网上APP平台100余个,破获案件1600余起,综合绩效居全省前列。
下一步,我市公安机关将持续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坚持深挖彻查、除根断源,严格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双向传递反馈机制。4月以来,全市打掉“保护伞”数量大幅提升,查扣非法资产9.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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