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奉化区疫情防控“十个一律不准”的通告
为落实浙江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疫情防控“十个一律不准”,现通告如下:
一、湖北及温州、台州等重点疫情地区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奉化区域。高速、国道、省道、县乡村道和火车站等卡口,一律实行最严格的交通管控。
二、在奉化区内无固定就业单位、无固定居所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奉化区域。
三、所有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居民进入必须出示身份证、实行体温检测;出现发热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并就诊,一律不准瞒报、漏报、迟报。
四、所有居民一律不准组织和参加聚餐、聚众聊天、打牌、打麻将等集聚活动,活动召集者一律从严处置。“红事”必须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及时报村(社区)备案。
五、对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不准开放;居民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必须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快递、外卖行业必须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各类企业一律不准提前开(复)工,除经批准同意的应急保障需要的企业外。
七、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医学观察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外出。
八、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等必须从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排摸、劝返、管控等工作,一律不准瞒报、漏报、迟报。
九、出租户(房东)必须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租赁人员情况,一律不准瞒报、漏报、迟报。
十、所有居民一律不准违反防控相关规定。违反规定的,一律依法从重从严查处。
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宁波市奉化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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