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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启动“网订店送”药店建设 打通送药“最后一公里”
稿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02-27 17:04: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为保障药品供应,满足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用药需求,降低特殊时期患者现场就医、购药风险,打通送药“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看病难、购药难的问题。2月24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探索开展“网订店送”药店建设工作的通知》,将在全省启动“网订店送”药店建设。

  实现群众用药“安全、可及”

  线上购药作为药品供应的重要途径,既是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不断优化群众购药体验,实现群众用药“安全、可及”的重要方式;更是减少群众外出就医、购药,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有效缓解医疗机构防控压力,助力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手段。

  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优势

  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网订店送”药店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立足本地区实际,探索“网订店送”药店建设;因地制宜,迅速开展“网订店送”药店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优势,高效便捷帮助群众解决就医、用药需求。

  确保“网订店送”药店健康发展

  严格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监管“四个最严”工作要求,遵守卫生健康部门、医保部门关于互联网医疗、医药的有关政策法规,建立网络销售药品正面、负面清单,严禁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及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严格执行处方审核有关规定,严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各零售药店通过网络销售的退热、止咳药品,一并按照《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0〕4 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浙江启动“网订店送”药店建设 打通送药“最后一公里”

稿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02-27 17:04:00

  为保障药品供应,满足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用药需求,降低特殊时期患者现场就医、购药风险,打通送药“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看病难、购药难的问题。2月24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探索开展“网订店送”药店建设工作的通知》,将在全省启动“网订店送”药店建设。

  实现群众用药“安全、可及”

  线上购药作为药品供应的重要途径,既是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不断优化群众购药体验,实现群众用药“安全、可及”的重要方式;更是减少群众外出就医、购药,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有效缓解医疗机构防控压力,助力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手段。

  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优势

  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网订店送”药店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立足本地区实际,探索“网订店送”药店建设;因地制宜,迅速开展“网订店送”药店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优势,高效便捷帮助群众解决就医、用药需求。

  确保“网订店送”药店健康发展

  严格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监管“四个最严”工作要求,遵守卫生健康部门、医保部门关于互联网医疗、医药的有关政策法规,建立网络销售药品正面、负面清单,严禁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及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严格执行处方审核有关规定,严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各零售药店通过网络销售的退热、止咳药品,一并按照《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0〕4 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