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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单!鄞州为全区学生和教职员工购买5.6亿复学保险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4-11 17:55: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胡谷怀

  今天(4月11日)下午,鄞州教育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中心支公司签订了《鄞州区教育系统复学复课校(园)防疫防控综合保险合同》(以下简称“复学防疫险”)的投保意向协议,为全区16万多名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价值约5.6亿元的风险保障,合计保费28.98万元。据悉,这也是中国人保签出的全省首份“复学防疫险”保单。

  据悉,此次保障对象是鄞州区教育局及其管辖范围内的中学、小学及幼儿园在读学生、教育系统教职员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新冠肺炎导致疾病身故或住院治疗的,每校给予最高400万元的保险保障,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00万元,每人身故赔偿限额50万元,每人确诊赔偿(一次性给付)1万元,每人住院津贴限额3000元,每天50元;因政府主管部门要求集中隔离,隔离费用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元,同时无免赔额、无免赔天数、不设置等待期。此外,对于保险责任明确的事故,在暂时不能确定具体损失金额时,保险人可在政府提出预付赔款要求后的3个工作日内,预付初步估计损失金额50%的赔款。对感染新冠肺炎的学生、教职工,还将邀请专业心理医生安排咨询问诊和安抚。

  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邱禾平告诉记者,鄞州区教育局购买的这份复学复课校(园)防疫防控综合保险,有覆盖广、保额高的特点,也是浙江省的首例县市区教育部门为区域学生和教职员工购买的新冠肺炎专项保险。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保险与《关于宁波市“校责险”、“教职工责任险”及“学平险”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适用相关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中的免费扩展校责险、教职工责任险新冠死亡赔偿责任可并行赔付,形成市、区“双保险”体系,最大限度地为师生、家长带来一剂“强心剂”“定心丸”。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全省首单!鄞州为全区学生和教职员工购买5.6亿复学保险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4-11 17:55:00

  中国宁波网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胡谷怀

  今天(4月11日)下午,鄞州教育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中心支公司签订了《鄞州区教育系统复学复课校(园)防疫防控综合保险合同》(以下简称“复学防疫险”)的投保意向协议,为全区16万多名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价值约5.6亿元的风险保障,合计保费28.98万元。据悉,这也是中国人保签出的全省首份“复学防疫险”保单。

  据悉,此次保障对象是鄞州区教育局及其管辖范围内的中学、小学及幼儿园在读学生、教育系统教职员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新冠肺炎导致疾病身故或住院治疗的,每校给予最高400万元的保险保障,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00万元,每人身故赔偿限额50万元,每人确诊赔偿(一次性给付)1万元,每人住院津贴限额3000元,每天50元;因政府主管部门要求集中隔离,隔离费用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元,同时无免赔额、无免赔天数、不设置等待期。此外,对于保险责任明确的事故,在暂时不能确定具体损失金额时,保险人可在政府提出预付赔款要求后的3个工作日内,预付初步估计损失金额50%的赔款。对感染新冠肺炎的学生、教职工,还将邀请专业心理医生安排咨询问诊和安抚。

  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邱禾平告诉记者,鄞州区教育局购买的这份复学复课校(园)防疫防控综合保险,有覆盖广、保额高的特点,也是浙江省的首例县市区教育部门为区域学生和教职员工购买的新冠肺炎专项保险。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保险与《关于宁波市“校责险”、“教职工责任险”及“学平险”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适用相关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中的免费扩展校责险、教职工责任险新冠死亡赔偿责任可并行赔付,形成市、区“双保险”体系,最大限度地为师生、家长带来一剂“强心剂”“定心丸”。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