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是一名销售人员,经常全国各地出差。不久之前,他致电12315热线,反映自己5年前保存在酒店的一个箱子无法找回,要求酒店方面给个说法。而此事也引发了不小的反响。
消费者:要拿回5年前寄存的箱子,
酒店不理不睬
李先生告诉记者,2015年他入住海曙区柳汀街宁波华侨豪生大酒店,当时在该酒店寄存了一个银白色的行李箱(里面是布料的样品),2020年4月12日他想起有这回事,向酒店反映,工作人员让其提供入住的时间、寄存的行李牌号。但是由于时间太久,他也不记得了,对方不给予处理了,对此李先生表示不认可,要求职能部门协调,让酒店给他一个说法。
“ 我由于工作关系,需要全国各地跑,之前在其他酒店也寄存过很长时间的东西,有的也超过了一年,都能拿回来。这次我想起5年前,在宁波酒店寄存的行李,想要拿回来,却没有办法。”
李先生表示,东西其实并不值钱,但是他和酒店沟通之后,对方不理不睬,他觉得对方态度有问题。
酒店:早就过了正常保存期
就此事,记者联系了宁波华侨温德姆至尊豪庭大酒店。负责客户物品寄存的礼宾部当值经理表示,这个事情他们也确实接到了消费者的投诉。
“但是时间过去了5年,期间我们酒店名字也改了,整个管理团队也更换了,那么长的时间,之前的资料都找不到了。”值班经理告诉记者,最关键的是,李先生无法提供当时寄存物品的凭证,具体哪天寄存的他自己也记不得了。”
“我们的寄存凭证是分为上下联,上联是附在寄存物品上,下联是由客人自己保管的。寄存凭证背面是有明文条款规定的,行李最长寄存时间为2个星期。如果超过这个时间,酒店有权不通知客户而自行处理该寄存物品。但是一般都会酌情处理,都会适当延长保留时间。”
值班经理也说,李先生的时间实在太长,5年的时间确实很多事情说不清楚了。目前既然客人已经投诉到相关部门,他们也在等待协调,不再过多发表意见。
而记者从其他五星级酒店处了解到,客人物品保存的最长期限一般都是6个月。存的时候都会留客人电话,如果超过了肯定会电话通知。现在投诉者过了5年再来说,一个是时间长,另一个,行李牌也没了,这还怎么说得清楚?
消协: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海曙区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关于保管物品,合同法里有相关规定的。
保管物品几个要点:
1、寄存人寄存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2、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争议在于无需支付保管费的,保管期到后,保管人可如何处置物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目前还是以双方协商为主解决。
记者也注意到,目前也有相似案例引发社会关注。近日,北京消费者杨先生投诉称,2018年11月,他在成都雅爵酒店寄存了两瓶茅台酒,酒店以过了寄存时限为由“处理”了,拒不赔偿。酒店方面则说,寄存物超过时限进行处理,没有任何过错。到底该不该赔?有关法律专家对此也产生了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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