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红艺在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常委会工作报告。(严龙摄)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余红艺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5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常委会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全年共举行常委会会议9次,审议通过法规9件,作出决议决定8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7项,开展执法检查11次,审查规范性文件57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9人次,顺利完成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作出积极贡献。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紧扣“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一体推进常委会党组及机关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抓好学党史、上党课、强党建,完善多层级联动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设议题,作为机关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长期任务,作为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培训的首要课程,组织学习重要内容85项,专题讲座12场,研讨交流21次。把调查研究贯穿始终,结合“三服务”活动,开展70多次蹲点调研,助力解决企业、群众和基层集中反映的问题。把检视问题贯穿始终,严格按照“四个对照”和“四个找一找”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查摆五方面15项突出问题。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制定修订11项制度,逐项推进51个整改措施。通过主题教育,常委会及机关党员干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承载中国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的认识更加深刻,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更加坚定。
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健全人大全面从严治党机制,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就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57次,按照市委的决定和指示办理。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原则,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就全市宪法宣誓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根据市委筹备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的部署,协助做好督查调研、文件起草等工作,系统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委关于高质量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为做好我市人大工作、加强各级人大建设提供了重要政治保障。常委会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各地相继召开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及时贯彻落实省市委会议精神,合力推动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扎实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在宪法法律框架内,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履职形式、改进方式方法,提升行权实效。创新地方性法规动态维护机制,开展定期清理,确保法规有效管用。创新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座谈机制,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直接联系。创新民情民意收集分析工作机制,网上网下梳理汇总市民诉求,把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人大立法、监督、决定工作的重要依据。首次一年内两次开展专题询问,实现与执法检查、专题审议融会贯通,形成监督全流程闭环。首次将代表建议具体内容和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促进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首次审查批准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推动重大投资决策规范化、科学化。首次开展“人大工作创新奖”评选,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级人大探索实践。
二、以良法善治为目标,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和法规实施效果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加强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全流程管理,修订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停放等作出创制规定。条例实施头6个月,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9.2%。修订河道管理条例,进一步明晰政府部门管理职责,突出水岸同治、源头管控,为河道水域面积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构筑法制保障。制定养犬管理条例,着力解决管理职责不清、犬只伤人、犬吠扰民、不按期注射疫苗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市民人身安全。制定地名管理条例,厘清地名管理的主体和范围,明确命名、更名、销名程序,为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保护历史地名文化遗产、提高地名公共服务管理水平奠定法治基础。在全省率先制定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在完善基础设施、推广阅读活动、健全服务体系、设立读书月等方面作出规定,为书香宁波建设提供法治支撑。按照机构改革、简政放权要求,集中修改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防洪条例。为推动2019年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得到有效执行,常委会支持政府及时出台实施意见,组织3000余人次代表开展主题活动,并对15件相关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国土空间,有效保护资源环境,初审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草案。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易市场,提高市场化配置效率效益,初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草案。
优化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立法基础,制定加强立法调研工作实施意见;对促进全民健身、出租汽车客运管理等20项内容开展立法调研,注重成果转化运用,将其中8项列入2020年立法审议项目。加强法规立项筛选论证,突出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并对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进行中期调整。严把法规起草关,相关专委会提前介入、全程跟进政府部门法规起草工作;组织召开5次“双组长”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立法一审二审有序衔接,强化“隔次审”和“三审制”运用,以充分审议推动高质量立法。广开立法言路,制定进一步加强开门立法的若干规定,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立法途径;发挥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库作用,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96次,通过网络媒体等渠道收集到2万余份调查问卷,认真吸纳各方意见建议,确保法规凝聚社会共识、反映市民意愿。
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作出专门决定,在全国率先构建地方性法规动态维护机制,推进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深度融合。全面清理我市现行有效87件地方性法规中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与“最多跑一次”改革不协调的内容,将其中42件法规分阶段纳入修法计划。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志愿服务条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客观检验法规质量和效果。依法听取荣誉市民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地理信息资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充分肯定政府在贯彻实施法规方面取得的成效,并就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及时制定配套政策等提出要求。加大法规宣传和解读力度,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4场,为法规落地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细化完善审查标准,突出重点审查和主动审查,对8件提出审查意见,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三、以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为主线,依法行使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
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常委会工作重点。以“三服务”活动为载体,市县人大联动,实地考察130多家民营企业,线上线下同步开展问卷调查,汇总梳理五大类21项突出问题;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从提升政策效应、支持科技创新、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要求,为稳企业、增动能、强信心提供制度保障。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邀请30余名专家参与经济运行分析,就经济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发展态势提出意见建议。紧扣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高新技术企业、特色小镇、工业园区实地调研,视察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情况,审议节能降耗工作报告,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加快转换。聚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视察前湾新区规划建设工作,着眼高品质规划、高水平建设,提出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等意见建议。
促进公共财政规范有效运行。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情况的报告,对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和市支援合作局部门预算开展重点监督,专题听取关于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的情况汇报,支持加快财政体制改革,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贯彻预算法,紧扣51个审查要点,深化预算联网实时监督,动态发现预算执行环节23个潜在风险点,督促部门及时改进工作。连续两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监管体系等审议意见,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高效运营。听取全口径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汇报,依法批准政府债务限额,高度关注隐性债务化解情况,助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推动相关单位整改问题金额16.2亿元,同步完善制度45项。制定实施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监督办法,审议年度投资建设计划,首次依法票决通过8个市级财政性投入3亿元以上的新建单体项目。认真处理关于制定《宁波市政府采购条例》的议案,首次对政府采购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发现六方面问题,督促理顺机制、加强管理,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促进城市品质提升。推动美丽宁波建设。落实环保法要求,严格执行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采取全市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方式,对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为强化检查实效,对14个政府部门开展调研,对本届以来43件代表建议和5000余条次涉水污染投诉开展分析,联合各区县(市)人大对全市200余条河道、21处污水治理项目进行明察暗访,深入查找系统性长远性机制性问题。执法检查后,认真开展专项审议和专题询问,综合各地提交的检查报告,针对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排污许可制度落实、住宅小区排水监管、污水处理能力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方面问题提出审议意见,形成清单向政府反馈,督促加大整改力度。政府认真开展“护水斩污”执法行动,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功能达标率同比上升6.2个百分点。持续关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2018年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满意度测评靠后的事项进行跟踪监督。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渔业法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开展海洋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深入实地查看非法养殖整治、入海排污口整改、流域水质提升等情况,督促政府部门理顺职能,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跟踪监督城乡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实施情况,高度重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深入部门和基层开展调研,聚焦提升资源利用水平、强化全域统筹力度、加强执法监督能力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就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增强各方力量保障等提出审议意见。对土地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持续监督。听取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情况专题汇报,督促完善规划设计,合理布局线路。推动城市更加文明、更加开放。组织代表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视察,助力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连续3年对城市国际化工作进行监督,认真处理关于制定《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决定》的议案,提出要补齐国际化生活环境短板,强化高端要素集聚能力。按照荣誉市民条例规定,授予25位人士“宁波市荣誉市民”称号,激励“宁波帮”和帮宁波人士助力宁波经济社会发展。
促进民生福祉改善。回应群众关心关切。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项审议、专题询问等监督方法,省市县三级联动对学前教育开展监督。为扩大社会参与,举办电视“圆桌访谈”,邀请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幼儿家长等各界人士,就热点问题进行交流研讨;网上网下2万多人次参与讨论,回收调查问卷8000余份;专题询问围绕“入园难、入园贵”等13个突出问题进行现场问答,形成包括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四同步”要求、保障幼教资源供给、强化普惠性民办园扶持等八方面内容的审议意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年内已整治完成11处“四同步”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配合全国人大开展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连续9年关注食品安全工作,聚焦学校、养老机构、农村集体聚餐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精准监督,推动压实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高度关注就业问题,对“稳就业”工作开展视察调研,对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拓宽就业渠道、稳定就业岗位、强化就业创业服务等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对2019年市人代会票决产生的民生实事项目开展跟踪监督,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组建10个监督小组,相关专委会组织,代表中心组参与,每季度开展监督检查,年底进行满意度测评。目前,垃圾分类“双百”示范、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社会公共应急救护服务等10件项目均已完成,具体情况已向大会书面报告。支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开展监督,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旁听庭审,首次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案卷进行抽查评审,围绕提高庭审实质化水平、规范办案衔接机制、加强队伍专业能力建设等提出审议意见,促进刑事司法公正。对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进行调研,对宁波海事法院法庭建设情况开展监督。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汇报。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1975件次,推动解决一批涉法涉诉问题。
四、以优化服务保障为抓手,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322名基层人大代表。完善代表活动组织体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800余人次市人大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加立法、监督活动。围绕“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开展“代表活动月”活动,组织全市五级代表集中视察234次,走进118个政府部门。发挥14个代表专业小组优势,精心安排专题活动,重点收集汇总16个方面社情民意,为相关部门改进工作提供有益参考。按照“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高效能运行”的原则,累计完成173个代表联络站“四化”建设任务。精心开展全市五级代表编组进站工作,30名担任市人大代表职务的市级领导积极进站,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组织代表开展多主题的会前集中视察,全面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本次人代会提好议案建议打下基础。
提高代表建议督办质量。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加强代表建议提出、交办、办理的全流程管理。2019年代表提出的614件建议已全部办结,促成问题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74件,占比60.9%,比上年提高5.8个百分点。为加大督办力度,通过宁波人大网、代表履职平台对代表建议内容和办理情况进行公开,对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深化重点建议督办机制,确定农村饮用水管理等5件代表建议由市长副市长领办、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督办,14件代表建议由常委会各工委督办,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产生良好示范效应。“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方面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对代表的充分尊重、对民意的积极回应。比如针对加快落实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的建议,市政府出台意见,全面实施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针对强化餐饮油烟综合治理的建议,市政府制定执法协作配合制度,完成2.2万余家餐饮企业的排摸工作,整改3400余家,关停182家,油烟扰民多发态势得到遏制。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组织近200名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举办重要情况代表通报会,邀请56位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保障知情知政;召开6次列席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建立统一规范的代表数据库和履职档案,做到履职有记载、激励有依据。安排112名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制定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根据代表出缺情况,依法做好补选工作。认真开展在甬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五、以增强整体实效为导向,持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改进作风,切实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调查研究,形成电梯安全管理、信用宁波体系建设等35篇高质量调研报告。提高审议质量,对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实行全程记录,建立审议发言摘报机制,继续推进常委会会议重点发言、审议意见公开。深化制度建设,对“三会”程序、文风会风、基层减负、公务接待等方面制度进行完善,力求更加规范有序、精简高效。加强对新设立的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更名后的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的领导,指导区县(市)人大建立社会建设工作机构。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健全信息化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数字人大”建设。
加强宣传交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深化人大宣传工作,会同市委宣传部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出台加强新时代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若干意见,完善法定会议全面宣传报道、立法工作全程宣传机制,围绕重大活动和重要选题加强统筹策划,推进人大传播媒体融合发展,提高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常委会组成人员赴党校、机关、基层宣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生动实践诠释制度优势、增强制度自信。累计邀请1100多位基层代表、社区群众、大中专学生和外籍留学生“走进人大”。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和地方发展需要,先后接待来自6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首次自主接待缅甸联邦议会议员团。
加强指导联系。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县级人大常委会、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制度,推动解决基层人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组织制度建设等一批问题。全面推进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选工作。提炼总结“代表督事”“代表夜聊”“双员制”等基层创新实践,支持鄞州区开展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通过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任读书会、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对口座谈会、重要议题联动等形式,加强交流,凝聚合力,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人大指导下,常委会和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全体市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政府、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区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协同的结果,是市政协、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着眼构建市域治理现代化法治体系,立法精细化精干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着眼依法监督有效监督,推动解决机制性长远性问题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优化;着眼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常态化,议决的及时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着眼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两个联系”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着眼新时代自身建设要求,人大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2020年主要任务
新年伊始,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市委部署,快速响应、积极行动,切实履行法定职权,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常委会党组连续召开8次专题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举措。第一时间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公开信,动员代表踊跃参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及时加开常委会会议,作出依法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明确各级各类主体责任义务,为依法防控、科学防控、有序防控增强制度供给。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实地调研23个乡镇(街道)、48家企业(园区)、16个重点项目,联系走访30余名市人大代表,着力协调解决一批急难问题。认真开展“打赢两战促发展”代表进联络站主题活动,依托代表专业小组建立微信群,及时梳理汇总代表意见建议300余条,编辑专报30余期,专报市委、抄报市政府,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推动基层反映的困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发挥行业优势和模范作用,带头捐款捐物、带头群防群治、带头值班值守、带头复工复产;特别是医疗卫生战线、基层一线的人大代表,不顾个人安危,逆行而上、敢于担当、勇于奉献,充分彰显了“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深厚情怀。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由衷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2020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的交卷之年。在特殊的历史节点,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浙江、宁波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具有重大而深远的里程碑意义。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维护者、实践者、推动者,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奋力跑出高质量发展加速度的新要求,我们深知责任更加重大、广泛凝聚民心民力的任务更加紧迫。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代表主体地位,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紧紧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当好浙江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模范生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坚守初心勇担使命,高质量高水平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重要窗口”这一新目标新定位,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能力,增强履职本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不断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常态化开展“三服务”活动,创新形式和载体,精准帮助企业、群众、基层解决问题,更好助力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建立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定期调研检查机制,不断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制度,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深入推进宪法宣誓制度贯彻实施,探索加强干部任后监督。深化理论研究,发挥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作用,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宁波生动实践的总结提炼和理论阐释。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丰富“走进人大”活动,多形式组织开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履职宣传。强化对外交流合作,助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进一步密切与区县(市)人大的指导联系,全面贯彻实施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大力推行人大代表督事制度,丰富基层民主形式,推进基层民主法治,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强化制度供给和法治保障。常委会将紧扣全市中心大局,紧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职、奋发作为。聚焦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公共卫生、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重点内容,对“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促进完善我市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对爱国卫生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对动物防疫管理、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监督,切实推动全国和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贯彻落实。对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两个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助力企业危中寻机、化危为机。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对科技创新促进、华侨权益保护等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以法治手段助力增强发展动能、厚植竞争优势。持续关注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情况报告,继续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立法;对土地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政府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组织主任会议成员开展集体视察,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释放城市发展潜能。聚焦增强制度供给力。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把立法调研、选题、起草、论证、审议等关键环节,完善“法制委介入趋前、专(工)委持续跟进”工作机制,扩大代表和公民参与,统筹做好法规“立改废释”。今年计划审议立法项目21件,其中集中修改项目9件。更加突出法规“立行并重”理念,全面推行地方性法规动态维护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实施监督,严格落实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持续加强立法后宣传解读,积极督促法规配套细则出台,以更系统的思维、更大的力度、更扎实的工作推进法规有效管用、落地执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健全沟通协商、议题提出、调研论证、实施监督等机制,切实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聚焦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持续关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听取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省市县联动开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矛盾纠纷调处“最多跑一地”专项监督,适时作出决定;制定菜市场管理规定,听取和审议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支持“一府两院”坚决依法打击野生动物交易违法行为;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改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对公共信用、信息化、志愿服务、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法治乡村建设等开展立法调研,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三、紧贴民心回应关切,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常委会将紧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依法行使职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制定电梯安全、全民健身条例,修订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改学校安全、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遗体捐献等条例。看好人民“钱袋子”,加强对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工作、政府性债务的监督,高度关注民生领域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依法审查批准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确保财政资金更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持续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扩大代表参与,加强跟踪监督,进一步把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纳入法治化轨道。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就建筑垃圾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开展立法调研,听取和审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修订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条例,对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组织满意度测评;对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继续关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依靠法治力量保卫宁波的“蓝天、碧水、净土”,持续助力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围绕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听取“七五”普法情况汇报,推动全社会树牢法治意识;持续关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根据全国人大和省市委要求,听取和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制定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对立案登记制落实、捕诉一体改革实施、打击网络犯罪等工作开展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密切联系加强协调,更好服务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常委会将努力把握“两个机关”职责定位,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拓宽联系渠道,丰富联系内容,进一步推进代表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深度融合。拓展代表联络站功能,推动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联络站在畅通民意方面的渠道和阵地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促进“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规范化常态化。完善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机制,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和专委会工作的参与。精心开展“代表活动月”活动,策划组织“养成好习惯、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广泛发动代表参与全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文明城市“六连冠”创建。深化代表专业小组建设,组织更多熟悉相关专业行业的代表参与立法审议、法规维护、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固化提升代表收集反馈重大突发事件群众意见建议的有效做法。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水平,做到既重结果也重过程,进一步提升代表建议实际问题解决率。加快信息化建设,注重大数据分析,为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强化代表培训,完善代表履职登记管理,深化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健全代表辞职和退出机制,引导和激励代表履好职、尽好责。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再次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众志成城、顽强拼搏,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为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模范生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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