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综合报道
5月10日,西安的郑先生一家在饭店吃饭时,感觉口味偏重,提出重做一份。随后,郑先生称在新上的菜里吃出了烟头,要求查看后厨监控。结果发现了更“重口味”的一幕:厨师不仅不戴口罩炒菜,还故意朝着炒菜锅吐口水。
看完视频后,网友们纷纷表示太恶心了
偶素打败凹凸曼的小怪兽:吐了
记仰光:呕!
奇妙图鉴:那个视频引起生理反胃了...
橘猫阿端:疫情期间对别人吐口水是要承担责任的
_哎哟威:素质真的太差了
银河边的芫荽:看了我都不敢去外面吃饭了
事件发生后,餐厅、商场、市场监管局回应了此事。
澎湃新闻记者:祝文博 见习记者:王佳珺 编辑:胡宝秀 实习生:孙喜亚 责任编辑:周琦 校对:余承君
餐厅致歉:全力配合执法部门调查
5月10日,就西安苏福记门店厨师疑似向炒菜锅里吐口水一事。涉事企业发致歉信:全力配合调查,对门店及当事人严肃处理。
商场致歉:责令商户停业整顿并处理厨师
对于5月10日媒体报道我商场苏福记餐厅发生食品卫生安全投诉一事,我司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对该商户进行了严肃处理,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对当事厨师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对于发生此事我们表示深深的歉意。
一直以来,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就是我们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城市立方一直秉承着为顾客提供安心、放心的购物休闲环境这一原则,从未放弃并不断努力。疫情复工以来,我们也一直在为消除疫情所带来的影响而坚守岗位,力争战疫胜利。
城市立方文化体育综合体在此向所有顾客及消费者保证,未来我们将对商场餐饮商户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投入更大的精力、人力。确保顾客及消费者逛得开心,吃的放心。
城市立方文化体育综合体
2020年5月10日
市场监管局:拟罚10万吊销餐厅经营许可
据陕西电视台第一新闻栏目官方微博@第一新闻11日消息,目前,雁塔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已责令西安逸雪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西安“苏福记”城市立方店)立即停业整改,纠正其违法行为,对经营活动中使用的食品及原材料进行了监督抽检,并将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以10万元罚款并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晚上10时40分,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事发后,他们已赶到现场处理。
目前,已责令关停该店。根据初步掌握情况,依据食品安全法,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从严处理,并将作出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辖区所有的中大型餐饮召开警示约谈会,通报此次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和处罚决定,让他们举一反三,夯实企业主题责任,如有违法,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马上评
换菜被厨师锅中吐口水,如此“使坏”不可轻纵
“别跟厨师争吵”,很多人都听说过这个在餐厅吃饭的潜规则,就是怕得罪了厨师,暗中使坏给菜“加料”。没想到,还是防不胜防。
隔着屏幕,网友都能感受到恶心,可想而知郑先生一家在看到监控后,心理和精神上会受到多大冲击。在疫情还未完全消失的当下,要是厨师患有传染性疾病,更让受害人害怕,让公众担忧。对这种突破道德底线和职业伦理的恶行,理该严惩。
餐饮业是既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又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特殊行业。经营者和从业者有无责任心,决定着消费者权益能否得到充分维护。尤其是,后厨属于相对隐蔽的操作场所,厨师在后厨的行为,消费者难以知晓。从这方面来说,厨师工作属于“良心活”,对从业者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有较高要求。故意向炒菜锅中吐口水,不仅缺少良知和道德,更说明当事人对消费者存在报复、敌视之心。
此类行为也涉嫌违法。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可处最高15万元罚款,吊销许可证,并可对行为人处最高拘留15日。
现在的处罚虽然不可谓不轻,但对于郑先生一家受到的精神和心理伤害来说,只怕还难说抚慰。以同样让人恶心的就餐时吃到苍蝇、蟑螂为例,消费者遭遇的心理过山车,恐怕比丢失1000元钱还重。此外,假使将口水吐到他人脸上,行为人很可能因侮辱他人被拘留、罚款。那么,该拿什么弥补消费者的损失?
这涉及到“往食品中吐口水”行为该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因为消费者所受损失主要是精神层面的无形损失,比较模糊和主观,难以量化。即到底该如何赔偿,该赔偿多少,均没有明确的参照和计算标准,甚至会陷入自说自话的争论中。加之根据现行法律,如果消费者身体未受到严重伤害的话,不能就精神损失索赔。
这一现状显然不能让消费者感到公平,也不能有效震慑作恶者。有必要完善相关规定,让作恶者承担更重责任。如对行为人拘留罚款,并列入从业黑名单。同时,借鉴“假一赔十”规定,赋予消费者主张商品或服务价格10倍赔偿的权利。
只有让胆敢作恶使坏者付出代价,只有消费者遭受的心理伤害得到赔偿,我们每个人到餐厅吃饭时,才能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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