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刘挺
今天,记者从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本次行动将对当前口罩、防护服、红外体温计(额温枪)、呼吸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等5类重要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生产经营领域存在的各类乱象进行全面整治,重点加强以下六个方面的监管——
严格审查相关生产经营许可准入条件,规范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的经营范围登记。重点整治企业购买样品送检、利用虚假材料骗取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的行为,企业未经许可违法违规从事相关生产经营的行为,以及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对国内生产销售的防疫物资“应抽尽抽”,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已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流向,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追回处置,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依法查处。重点整治生产销售的医用防疫物资未经验证擅自变更主要原材料、生产制造商以及无生产批次记录、未经出厂检验放行、未经验证擅自改变应急产品有效期等行为,生产销售的民用防护口罩过滤效率、防护效果等核心指标不达标的质量违法行为,以及防疫物资冒用厂名厂址、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生产销售过期失效产品和“三无”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
加强熔喷布、纺粘无纺布等重要原辅材料市场价格监管,跟踪企业生产销售、产品流向及价格水平。重点整治生产流通领域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实施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严格规范认证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重点整治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未取得合法认证资质、未经批准擅自在宁波范围内从事认证活动的行为;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源不合法,伪造冒用他人证书、标志以及买证卖证的行为;认证机构虚假认证、为认证作假提供方便的行为;检测机构伪造报告、未经检验出具虚假报告以及超资质认定范围检验的行为。
严厉打击侵犯防疫物资生产经营企业知识产权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违规印制注册商标标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商品、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力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标识以及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结合医疗器械“清网”行动,严格监督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销售行为,及时下架问题商品,化解处置网络违法风险。重点整治未经备案销售医用口罩、体温计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未经许可销售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以及网络经营者伪造资质、侵权假冒、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等行为。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成立工作专班,将开展全面的综合整治。对于整治发现的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置国家利益于不顾、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予以坚决查办,顶格处罚。
整治行动期间,市场监管部门也将进一步密切与公安、海关、商务、发改、经信、应急等各部门的信息互通,强化监管执法联动,及时通报违法线索,依法移送涉刑违法行为。同时,欢迎和鼓励社会各界通过12345、12315热线,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为执法机关提供信息线索。
另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已立案查办174件各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违法案件,查获10万余只问题口罩,累计罚没235万余元,向公安机关移送8件涉刑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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