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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为"赚外快" 被告人自编软件抢号获利 被判刑五年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5-21 06:19:42报料热线:81850000

  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陶琪姜 朱亦忻

  昨天下午,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件在海曙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第一被告人小玉(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我一直觉得只是利用专业特长赚点外快,没想到是犯罪……”庭审中,小玉流着泪说的一番话,让人动容,更让人警醒。

  专家号总是抢不到?

  原来是有人背后捣鬼

  小玉是计算机专业科班出身。大约3年前,有朋友托她在网上抢挂医院的门诊号,小玉利用专业优势成功抢到了门诊号。渐渐地,找她抢号的人多了起来。小玉看到了“商机”。于是,她编写了一个软件,用来抢挂我市名中医董幼祺的专家号。

  董幼祺的就诊号每周日开放60个,小玉就从周日中午开始用软件抢号。成功抢到之后,小玉让姐姐去医院开卡,然后将卡送到买号人手里。通常,小玉以70元的价格将抢到的号卖给黄牛;如果直接卖给病人,则是180元至240元不等。

  2019年2月,小玉还把抢号程序给了朋友阿旺,并教他如何使用。之后,阿旺也参与其中,抢到的号则以每个70元的价格由小玉收购。经公安机关查实,2019年1月至9月案发时,小玉等人共在网上抢挂了董幼祺门诊号411个,获利4万多元。

  昨天下午,海曙法院一审审结了此案。考虑到三人均认罪认罚,主犯小玉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从犯小草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阿旺违法所得较少,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案件调查阶段,被告人小玉曾提出:自己编写的程序属于外挂软件,并没有对“健康宁波”网站造成破坏性的攻击,是否就应该被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

  “这也是本案主要的争议焦点。”案件承办人、海曙法院副院长张丹丹介绍,“为了做到公平公正,本案启动了司法鉴定,对涉案手段进行专业认定。”

  经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健康宁波”网站本身不具备自动预约功能,小玉的程序绕过网站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获取网站数据,对网站正常的登录预约过程实施干扰,属于破坏性程序。

  “简单地说,就是该外挂程序干扰了网站的正常运行,挤占了公共资源,因此小玉等人最终被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张丹丹说。

  小玉并非个例

  缺乏认知是主因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听起来拗口,但现实生活中很常见。比如黄牛利用抢号软件抢火车票;利用各种恶意软件修改浏览器设置等,强制用户访问指定网站的“流量劫持”行为;通过联系“黑客”入侵相关网站篡改信息的行为等。

  法官解释,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该类犯罪手段隐蔽,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所有的数据资料都是电子数据,无法被直观地看到,常人很难及时发现计算机信息系统已被人侵入或者破坏。“一些人甚至可以通过修改路径、覆盖操作的方法,自动销毁犯罪的电子数据记录,使得破案难度大大加强。”法官说。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公众意识的缺乏。

  “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属于犯罪。就像本案中的小玉等三人,一个是计算机专业高才生,一个是医务工作者,他们一直觉得自己只是利用专业优势帮别人忙,顺便赚点外快,根本没想到会触犯法律。”法官说。

  贪图小利的代价真的很沉重,法官告诫那些正在或准备实施类似犯罪的人员,侵犯群众公共利益,一旦被发现必定受严惩。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自以为"赚外快" 被告人自编软件抢号获利 被判刑五年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5-21 06:19:42

  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陶琪姜 朱亦忻

  昨天下午,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件在海曙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第一被告人小玉(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我一直觉得只是利用专业特长赚点外快,没想到是犯罪……”庭审中,小玉流着泪说的一番话,让人动容,更让人警醒。

  专家号总是抢不到?

  原来是有人背后捣鬼

  小玉是计算机专业科班出身。大约3年前,有朋友托她在网上抢挂医院的门诊号,小玉利用专业优势成功抢到了门诊号。渐渐地,找她抢号的人多了起来。小玉看到了“商机”。于是,她编写了一个软件,用来抢挂我市名中医董幼祺的专家号。

  董幼祺的就诊号每周日开放60个,小玉就从周日中午开始用软件抢号。成功抢到之后,小玉让姐姐去医院开卡,然后将卡送到买号人手里。通常,小玉以70元的价格将抢到的号卖给黄牛;如果直接卖给病人,则是180元至240元不等。

  2019年2月,小玉还把抢号程序给了朋友阿旺,并教他如何使用。之后,阿旺也参与其中,抢到的号则以每个70元的价格由小玉收购。经公安机关查实,2019年1月至9月案发时,小玉等人共在网上抢挂了董幼祺门诊号411个,获利4万多元。

  昨天下午,海曙法院一审审结了此案。考虑到三人均认罪认罚,主犯小玉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从犯小草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阿旺违法所得较少,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案件调查阶段,被告人小玉曾提出:自己编写的程序属于外挂软件,并没有对“健康宁波”网站造成破坏性的攻击,是否就应该被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

  “这也是本案主要的争议焦点。”案件承办人、海曙法院副院长张丹丹介绍,“为了做到公平公正,本案启动了司法鉴定,对涉案手段进行专业认定。”

  经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健康宁波”网站本身不具备自动预约功能,小玉的程序绕过网站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获取网站数据,对网站正常的登录预约过程实施干扰,属于破坏性程序。

  “简单地说,就是该外挂程序干扰了网站的正常运行,挤占了公共资源,因此小玉等人最终被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张丹丹说。

  小玉并非个例

  缺乏认知是主因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听起来拗口,但现实生活中很常见。比如黄牛利用抢号软件抢火车票;利用各种恶意软件修改浏览器设置等,强制用户访问指定网站的“流量劫持”行为;通过联系“黑客”入侵相关网站篡改信息的行为等。

  法官解释,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该类犯罪手段隐蔽,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所有的数据资料都是电子数据,无法被直观地看到,常人很难及时发现计算机信息系统已被人侵入或者破坏。“一些人甚至可以通过修改路径、覆盖操作的方法,自动销毁犯罪的电子数据记录,使得破案难度大大加强。”法官说。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公众意识的缺乏。

  “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属于犯罪。就像本案中的小玉等三人,一个是计算机专业高才生,一个是医务工作者,他们一直觉得自己只是利用专业优势帮别人忙,顺便赚点外快,根本没想到会触犯法律。”法官说。

  贪图小利的代价真的很沉重,法官告诫那些正在或准备实施类似犯罪的人员,侵犯群众公共利益,一旦被发现必定受严惩。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