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网友说事
冒用老友医保卡 欺诈骗保被判刑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7-03 07:25:54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经慈溪检察院提起公诉,慈溪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医保诈骗案件案件,被告人杜某因冒用老友医保卡被判刑。

  2019年12月的一天,叶某接到了医保局的电话,说他的医保卡被冒用了。一开始,叶某以为是诈骗电话。

  过了几天,医保局的工作人员找上门来,给叶某看了一张照片,告诉他照片上的人拿着叶某的医保卡看病,花掉了3万多元。叶某一看,照片上的人竟是他从小就认识,有几十年交情的老朋友杜某。

  原来,叶某住的房子就在杜某开的早餐店隔壁,他经常会去杜某店里用餐。去年的一天,叶某吃完早点后将医保卡遗落在了早餐店里,杜某捡到后,并没有立刻归还。

  过没多久,杜某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发现自己得了肺癌,动手术需要一大笔钱。没多少积蓄的杜某,医保也已经断交了好几年,一时间愁眉不展。突然,他想到了叶某落下的医保卡,于是,便拿着叶某的卡挂了专家号看病,后来还用这张卡住院做了手术。据统计,2019年5月5日至10月14日,杜某冒用叶某的医保卡,就医结算11次,合计骗取医保基金31674.44元。

  2020年6月12日,慈溪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杜某依法提起公诉。日前,慈溪法院一审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看病治疗的‘救命金’,欺诈行为不仅会导致不当的基金支出,浪费参保人的钱,更会影响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破坏社会诚信原则。”检察官提醒,守护基金安全,人人有责,广大参保人员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记者董小芳通讯员陈颖智)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冒用老友医保卡 欺诈骗保被判刑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7-03 07:25:54

  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经慈溪检察院提起公诉,慈溪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医保诈骗案件案件,被告人杜某因冒用老友医保卡被判刑。

  2019年12月的一天,叶某接到了医保局的电话,说他的医保卡被冒用了。一开始,叶某以为是诈骗电话。

  过了几天,医保局的工作人员找上门来,给叶某看了一张照片,告诉他照片上的人拿着叶某的医保卡看病,花掉了3万多元。叶某一看,照片上的人竟是他从小就认识,有几十年交情的老朋友杜某。

  原来,叶某住的房子就在杜某开的早餐店隔壁,他经常会去杜某店里用餐。去年的一天,叶某吃完早点后将医保卡遗落在了早餐店里,杜某捡到后,并没有立刻归还。

  过没多久,杜某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发现自己得了肺癌,动手术需要一大笔钱。没多少积蓄的杜某,医保也已经断交了好几年,一时间愁眉不展。突然,他想到了叶某落下的医保卡,于是,便拿着叶某的卡挂了专家号看病,后来还用这张卡住院做了手术。据统计,2019年5月5日至10月14日,杜某冒用叶某的医保卡,就医结算11次,合计骗取医保基金31674.44元。

  2020年6月12日,慈溪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杜某依法提起公诉。日前,慈溪法院一审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看病治疗的‘救命金’,欺诈行为不仅会导致不当的基金支出,浪费参保人的钱,更会影响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破坏社会诚信原则。”检察官提醒,守护基金安全,人人有责,广大参保人员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记者董小芳通讯员陈颖智)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