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利用老年人征婚进行诈骗。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发生在宁波海曙区的案例。
女子泮某是被告之一,60后。
检方指控,2019年1月以来,泮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依托开设的茶吧和婚介服务部,采用刊登虚假征婚广告,为单身老年男子介绍婚恋对象的手段,或自己作为“婚托”、或伙同其他“婚托”,诱骗被害人至茶吧内约会,进行欺诈性高额消费。
泮某还与其他“婚托”约定,在骗取被害人的消费款后,按照每次40元收取“台费”。
被告张某60多岁,明知“婚托”诈骗,仍受雇在茶吧收取被害人的消费款,每次将消费款中的40元交于泮某,其余款项交给“婚托”。
至6月1日案发,被告泮某、张某通过上述方式收取“台费”5万多元,受害者被骗金额约27万元。
另一位被起诉的是“婚托”何某,年纪比泮某小两岁,从2019年4月中下旬开始,她根据泮某的要求,作为“婚托”采用上述方式参与诈骗,骗取潘某、任某、蔡某等人共计约7000元。
法院认为,3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决如下:
泮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何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记者注意到,海曙区检察院近期也公布了一起骗婚案例。
2019年11月份,被告人方某、蒉某经商量,由蒉某传授犯罪方法,并提供电话卡和被害人联系电话,由70后的方某出面,通过隐瞒已婚情况,谎称姓名和年龄、家庭住址等身份情况,利用单身老年人的征婚进行诈骗,分别骗取被害人何某某10200元和二套全新棉毛衣裤,陈某某2000元。
针对单身老年人的骗婚案例,在全国多地发生。
警方介绍,诈骗过程中,嫌疑人会索要“生活费”、“路费”、“人情费”等,有时甚至会编造子女发生交通事故等说辞来博取受害人同情,骗取高额“医疗费”,“骗子一旦发现受害人经济状况入不敷出,便销声匿迹。”
记者沈之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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