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形成15项重大标志性成果系列谈
努力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宁波实践样本
全力建设彰显公平正义的法治宁波
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提出,加快形成15项具有中国气派、浙江辨识度、宁波特质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建设彰显公平正义的法治宁波”就是其中重要一项。如何加快实现这一目标,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宁波实践样本?昨日,记者采访了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负责人。
“法治宁波建设是‘重要窗口’模范生的题中之义,也是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的重要保障。”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负责人认为,市委全会提出的要求,对法治宁波建设往纵深推进,为法治浙江、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宁波实践样本,增添了更强动力。
建设法治浙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法治宁波建设与法治浙江建设同时起步,并一直领跑全省。14年来,我市全面提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及党的建设法治化水平,推动法治宁波建设长足进步,在法治乡村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持续领跑全国。
站在新起点,我市如何推动法治宁波建设再上新台阶,努力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市,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宁波实践样本?
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负责人认为,宁波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重要窗口”的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把法治宁波建设的先行优势转化为持续领跑态势,使法治真正成为宁波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坚强保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环境、为社会平安稳定筑牢厚实根基、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当前,按照构建与数字时代相适应的现代法治体系要求,我市正编制《法治宁波建设规划(2020-2025)》,谋划实施一批法治建设的重大改革、重大平台、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力争到2025年法治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到2035年率先于全国全面建成法治宁波、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实现市域治理现代化。“过去我市法治建设的领跑优势来自创新,今后继续领跑必须持续创新。我们将坚持以数字化推进法治化,依托数字宁波、数字政府,建设‘数字法治’,将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100项指标内容全部纳入数字政府建设的平台系统,并动态更新,强化数字化对法治现代化的支撑,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为了确保2020年在全省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我市将继续坚持立法先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决策科学高效;坚持严格规范,确保公正文明执法;坚持简政放权,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为民宗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始终是法治建设的最高评判标准。今年我市已将重点、难点工作和滞后工作,对群众呼声高的突出问题,列入法治宁波建设工作要点,集中力量进行攻坚,争取有新突破、新进展。”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进一步强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法治保障,加快数据认证调用最简化和跨部门“一事联办”推进步伐,打造“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实施推动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监管事项、处罚事项、职责边界“三张清单”,健全执法联动、执法配合、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探索建设联合执法协调指挥平台。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督察体系,综合运用书面督察、实地督察等方式,既开展集中全面督察,也就重要指示批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等某一方面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同时,依托数字政府建设平台系统,全面依法集中公开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信息内容,以建设公开透明的法治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满意度。
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的征途中,我市必须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实干担当的领跑者姿态,跑出法治宁波建设加速度。(记者龚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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