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十一批信访件17件,其中涉水5件、涉气8件、涉生态2件、涉海洋2件。信访件所涉地宁海县重点件1件、象山县重点件1件、杭州湾重点件1件,江北区1件、镇海区1件、北仑区2件、鄞州区3件、奉化区1件、慈溪市5件、市直部门1件。目前,所有信访件已移交相关地方和部门承办,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整改情况。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0年9月1日至10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66606,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13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记者冯瑄 通讯员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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