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提供)
中国宁波网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章宁银
还记得前段时间的新闻吗?高速交警查获甬莞高速三门湾路段开通以来最严重的一起超速违法——当事人喜提新车,然后“爽”了一把,一度将车速飚到218km/h(相关新闻:临时车牌不会被拍?小伙在宁波高速飚到218km/h 结局大快人心)。今天上午,高速交警又通报了一起严重超速违法行为,与之前的那起极其相似。
(这辆新轿车飚出了176km/h的速度。高速交警供图)
昨天(10月13日)上午10点50分许,正在S8慈余高速上执勤的高速交警发现一辆没有悬挂正式号牌的福特汽车飞驰而过。测速雷达记录下了它的车速:176km/h!这段路限速为100km/h,显然这辆车“飘”了。
高速交警立即启动追查机制,最后在泗门收费站对其进行拦截。落网后,该车驾驶员尤师傅告诉他们,他想要一台动力好一点的车,就到宁波用旧车置换了一辆新车。昨天上午,办完手续后他将新车开回慈溪。到事发路段时,他想着新车磨合期要“拉一下”高速,便一脚油门下去……
(驾驶员被高速交警吊销了驾照。高速交警供图)
最终的结果不言而喻,以为查不到,结果被交警给“守株待兔”了。“翻车”后惩罚就来了——超速50%以上,要记12分,罚款1500元,并吊销驾驶证。刚拿到新车,驾驶证就“没”了,尤师傅是懊悔不已。
“平时我们俗称的汽车‘拉高速’,并不等于超高速行驶。‘拉高速’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让发动机在不同档位时的转速达到高值。和车辆行驶的速度不同,‘拉高速’取决于发动机的转速,而不是车辆的速度。”高速交警提醒,不能因为想要“拉高速”,就做出在高速公路上或者地方道路上超速行驶的危险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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