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年末消费旺季到来,大大小小的商家使出浑身解数鼓动市民“买买买”、“花花花”,而组织开展有奖销售无疑是吸引消费者的好办法。但有个别无良商家却偏偏把“好经念歪”,看似抽奖打折、让利给消费者,实则套路多多、坑你没商量,近日余姚市场监管部门连续查处有奖销售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放心消费”环境和市场竞争秩序。
天天抽奖 人人有礼 超市柜台引关注
近日,余姚市阳明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反映,市郊某中型超市的珠宝柜台每天都在搞抽奖活动,不但凭超市购物小票可免费领礼品一份,还可参加抽奖并以诱人的折扣在该柜台购买珠宝玉器等商品,引发了消费者踊跃参与。真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当即赶到该超市现场调查。
在这个销售翡翠、金玉首饰的柜台,执法人员发现了大大的“优惠大酬宾”“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等告示牌和一个放满刮奖卡片的大盘子,只要持超市小票就可领礼品并抽奖,其中特等奖是赠送价值3980元的天然翡翠挂件一个,一等奖是免费任选珠宝首饰一款但收取标价10%的工本费,二等奖是收取20%的工本费,三等奖则是收取30%的工本费,商家还对各奖项的中奖率进行了明示,分别是千分之一、千分之三、千分之十和千分之十五。但当执法人员询问刮奖卡共有几张、中奖率如何得出、抽奖活动起止日期等情况时,柜台负责人李某却是一脸茫然,一个都答不上来。之后执法人员又在该柜台储物柜中发现同样的刮奖卡15盒之多,原来该柜台是以“常态化抽奖”为噱头来吸引顾客,涉嫌违法开展有奖销售。
十倍标价 不怕你中奖 玉器销售“水很深”
经初步调查,李某的柜台名义上是超市的一部分,实则从该超市租用,经济上完全独立,已涉嫌无照经营。由于李某开展有奖销售的信息不明确、不全面,执法人员开展了进一步取证,发现其中还暗藏“猫腻”:就算顾客刮到了一等奖,以支付10%的工本费免费拿走一件珠宝,李某其实也没有亏本,因为柜台上珠宝的标价一般是其进价的10-15倍,就算打一折店老板也不亏,打两折三折就赚得更多。一边引人眼球、一边赚取差价,还可以通过限定兑奖品种的方式,尽量让中奖顾客挑选溢价最高的珠宝,毕竟“最终解释权”还掌握在店家这里,真可谓“如意算盘”、稳赚不赔。可惜,这有奖销售的“西洋镜”在市监执法人员的拆解下很快就现了原形。
针对李某涉嫌无照经营和利用格式条款、有奖销售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整改并予以立案查处。无独有偶,数天之后,阳明所执法人员又在另一家大型超市的租赁柜台查获了类似的有奖销售违法行为,其违法手段、违法情节大同小异,并且均是销售珠宝玉器。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商家组织有奖销售、抽奖促销,要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所设奖的种类、期限、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进行明示,不得以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对消费者而言,要客观看待一些名为中奖、实是促销的活动,对商家抓住消费者中奖后的激动心理进行打折促销要多留个心眼,尤其玉器等特殊商品,本身的价格非专业人士难以做出准确判断,建议市民不要轻信此类“中奖折扣”,理性消费,勿贪便宜;同时,消费后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购物凭据,以便日后维权追偿。
(现场查处的情况。通讯员 供图)
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陈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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