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警蜀黍 快来看!有人杀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还发朋友圈炫耀,实在太气人了!”
近日,宁波网警接到多名网友举报,反映微信网民“小可*”,在微信朋友圈发图炫耀杀害蟒蛇,并扬言:“一条破蛇而已,顶多被警察教育教育!”
网友认出,该被杀害的蟒蛇为球蟒,系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于是赶紧向@宁波网警巡查执法举报。
截至目前,该举报微博已被转发三百余次,众多网友呼吁公安部门立即调查,严惩犯罪分子。
针对以上情况,宁波网警立即联动鄞州公安开展调查,发现该网民为史某某(30岁,宁波人)。
接到民警的口头传唤后,10月16日下午,嫌疑人史某某主动赶到福明派出所自首。
经讯问,史某某对非法杀害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史某某说朋友送了他一条球蟒,10月15日凌晨四点左右,他起床为蟒蛇换垫子,闲的无聊,就开始逗蟒蛇玩。
没料到蟒蛇一下子被激怒了,张开大口一口咬紧了他的右手虎口,死死不松口。
为了甩脱蟒蛇,又痛又急的史某某想了各种办法,但始终挣脱不了。
情急之下,他找来一把剪刀,“咔嚓”将球蟒的头部剪下……
经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物品进行鉴定,确认史某某杀害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球蟒。
11月3日,因涉嫌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史某某被鄞州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史某某的行为,也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对于警方的处理结果,不少网友评论“舒适了”“漂亮”……
网友“樂仔”:“球蟒防御性攻击只会咬了立刻放开,期间不到一秒钟,只有捕猎的时候才会咬住绞杀。你们也别说把人当老鼠捕猎,因为体味,大小完全不匹配,球蟒不傻,不会捕猎比自己大几百倍的东西。”
网友“跟着我跟着我跟着你”:“这速度,太好了!为公安部门点赞~”
民警提醒,人类与动物应和谐共处。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爱护野生动物,坚决抵制非法猎捕、杀害、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
新闻多一点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情节轻将处以拘役或者5年以下,并处罚金;重则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解释,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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