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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突然刹停酿事故 司机以为自己酒驾逃离现场
2020-11-13 14:29:0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张先生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下当时的一幕。视频截图)

  中国宁波网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曾华振 林凯

  高速上突然刹停,事故后又逃逸,到底是什么原因?“他中午喝了一瓶啤酒,傍晚出事故,害怕还有酒气留存,于是就跑了……”今天上午,高速交警通报了这样一起事故,当事人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说起前晚在高速公路上的惊魂一刻,张先生依旧后怕不已。根据他的行车记录仪显示,11月11日傍晚5点40分许,他驾车在G15沈海高速上正常行驶。至宁海北出口附近时,他突然发现前面一辆银灰色小车毫无征兆地刹停在了超车道上。

  这样的行为真心是坑死后车的,幸好张先生保持了足够的车距,紧急制动并依靠灵活走位擦身而过。“我真心被吓死了,虽然避开了,没有发生碰撞,但车身左侧还是与那辆车发生了剐蹭。接着,我差点被后方疾驰而来的大货车追尾。”张先生说,待他平复好心情,靠边停车后下车查看情况,那辆刹停的小轿车竟然溜之大吉了。

  (就是这辆银灰色小轿车突然刹停。高速交警提供)

  张先生报警后,高速交警一大队的曾警官立即赶到现场处置。他查看了公共视频,但没有清晰的影像信息;又看了张先生的行车记录仪,虽然因大灯反光没有记录下对方的号牌,但大致车型是知道了。

  根据这一线索往前推,近两个小时后,曾警官终于在事发前5公里的一个高速卡口处发现了肇事车辆,进而锁定了肇事逃逸者的相关信息。之后,他们联系驾驶员,却发现他的手机关机了,这显然是“掩耳盗铃”的行为。

  通过驾驶员的弟弟和妻子,曾警官终于联系上了肇事司机张华(化名)。但他的解释是,回家吃饭,喝了点小酒,不胜酒力准备睡觉了。明知发生事故后还喝酒,这里又是否存在着猫腻呢?

  事故发生后3小时,张华在家人陪同下投案自首。他告诉高速交警,自己之所以会在高速公路上突然刹停,是因为他本来是要在梅林(宁海出口)下高速的,结果经过宁海北时候,看到标识牌上写着“温州”两个字,以为自己开过头了,就想着停车下高速。

  而对于发生事故后逃逸的行为,张华又有另一套说辞:“当时路面上声音很大,我停下来后又很慌,就听到了‘砰’的一声,以为是车辆经过的声音。我没在意,打了个方向就下高速了。”但在高速交警的再三追问下,张华终于说了真话:“是我不对,我不应该这样,我觉得事故应该不大,而且停车这个事情很不好,害怕被处罚,就走掉了。”

  然而事实真如张华所说的一样,只是因为害怕而逃离现场么?显然逻辑上还有问题,和后面的回家就喝酒对不上。高速交警怀疑其酒驾,于是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但结果显示没有酒精含量。

  这事真是一波三折!最终,在高速交警的再三询问下,眼看无法圆谎的张华终于说出实情。原来11日中午他在奉化和朋友聚餐,期间喝了一瓶啤酒。酒酣耳热之际,想起第二天还要上早班,于是傍晚5点左右他从奉化出发,准备回宁海了。事故发生后,他害怕自己还有酒气留存,就直接一走了之了。其实以他的酒量,仅一瓶啤酒的话,4个小时应该过去了,当时很可能就是自己吓自己。

  “我们还是要提醒广大驾驶员,既然要开车,那就别喝酒。每个人对于酒精的吸收程度是不一样的,如果你没法确定自己是否会留存酒气,那不喝就是最好的选择。否则,弄巧成拙就好玩了。”高速交警说,对于张华在高速公路主线停车,和实线变道下高速的违法行为,他们作出了记9分,罚款400元的处罚。而是否涉嫌酒驾,目前已无法取证。但在事故发生后,张华逃离现场,基本构成了逃逸的违法事实。截至发稿时,高速交警还在对张华事故前后的行车轨迹和监控资料进行收集,一旦认定为事故逃逸,他将面临记12分,保险拒赔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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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突然刹停酿事故 司机以为自己酒驾逃离现场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11-13 14:29:00

  (张先生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下当时的一幕。视频截图)

  中国宁波网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曾华振 林凯

  高速上突然刹停,事故后又逃逸,到底是什么原因?“他中午喝了一瓶啤酒,傍晚出事故,害怕还有酒气留存,于是就跑了……”今天上午,高速交警通报了这样一起事故,当事人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说起前晚在高速公路上的惊魂一刻,张先生依旧后怕不已。根据他的行车记录仪显示,11月11日傍晚5点40分许,他驾车在G15沈海高速上正常行驶。至宁海北出口附近时,他突然发现前面一辆银灰色小车毫无征兆地刹停在了超车道上。

  这样的行为真心是坑死后车的,幸好张先生保持了足够的车距,紧急制动并依靠灵活走位擦身而过。“我真心被吓死了,虽然避开了,没有发生碰撞,但车身左侧还是与那辆车发生了剐蹭。接着,我差点被后方疾驰而来的大货车追尾。”张先生说,待他平复好心情,靠边停车后下车查看情况,那辆刹停的小轿车竟然溜之大吉了。

  (就是这辆银灰色小轿车突然刹停。高速交警提供)

  张先生报警后,高速交警一大队的曾警官立即赶到现场处置。他查看了公共视频,但没有清晰的影像信息;又看了张先生的行车记录仪,虽然因大灯反光没有记录下对方的号牌,但大致车型是知道了。

  根据这一线索往前推,近两个小时后,曾警官终于在事发前5公里的一个高速卡口处发现了肇事车辆,进而锁定了肇事逃逸者的相关信息。之后,他们联系驾驶员,却发现他的手机关机了,这显然是“掩耳盗铃”的行为。

  通过驾驶员的弟弟和妻子,曾警官终于联系上了肇事司机张华(化名)。但他的解释是,回家吃饭,喝了点小酒,不胜酒力准备睡觉了。明知发生事故后还喝酒,这里又是否存在着猫腻呢?

  事故发生后3小时,张华在家人陪同下投案自首。他告诉高速交警,自己之所以会在高速公路上突然刹停,是因为他本来是要在梅林(宁海出口)下高速的,结果经过宁海北时候,看到标识牌上写着“温州”两个字,以为自己开过头了,就想着停车下高速。

  而对于发生事故后逃逸的行为,张华又有另一套说辞:“当时路面上声音很大,我停下来后又很慌,就听到了‘砰’的一声,以为是车辆经过的声音。我没在意,打了个方向就下高速了。”但在高速交警的再三追问下,张华终于说了真话:“是我不对,我不应该这样,我觉得事故应该不大,而且停车这个事情很不好,害怕被处罚,就走掉了。”

  然而事实真如张华所说的一样,只是因为害怕而逃离现场么?显然逻辑上还有问题,和后面的回家就喝酒对不上。高速交警怀疑其酒驾,于是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但结果显示没有酒精含量。

  这事真是一波三折!最终,在高速交警的再三询问下,眼看无法圆谎的张华终于说出实情。原来11日中午他在奉化和朋友聚餐,期间喝了一瓶啤酒。酒酣耳热之际,想起第二天还要上早班,于是傍晚5点左右他从奉化出发,准备回宁海了。事故发生后,他害怕自己还有酒气留存,就直接一走了之了。其实以他的酒量,仅一瓶啤酒的话,4个小时应该过去了,当时很可能就是自己吓自己。

  “我们还是要提醒广大驾驶员,既然要开车,那就别喝酒。每个人对于酒精的吸收程度是不一样的,如果你没法确定自己是否会留存酒气,那不喝就是最好的选择。否则,弄巧成拙就好玩了。”高速交警说,对于张华在高速公路主线停车,和实线变道下高速的违法行为,他们作出了记9分,罚款400元的处罚。而是否涉嫌酒驾,目前已无法取证。但在事故发生后,张华逃离现场,基本构成了逃逸的违法事实。截至发稿时,高速交警还在对张华事故前后的行车轨迹和监控资料进行收集,一旦认定为事故逃逸,他将面临记12分,保险拒赔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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