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报料热线:81850000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无故撕毁庭审通知书并挑衅法官 宁波一男子被罚5000元
2020-11-27 13:20:0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凌宇磊

  日前,江北法院庄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称,夫妻双方关系不和,因生活琐事经常吵架,被告还对其进行殴打、家暴,故起诉离婚。

  在庭审准备期间,被告因不同意原告的离婚请求,无故撕毁法院的庭审通知书,并出言挑衅法官,态度恶劣,拒不道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影响了案件正常审理。

  (被撕毁的法律文书。)

  经过法官的严厉训诫,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写下悔过书,承诺今后不会再犯。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对袁某罚款5000元。

  (被告写下悔过书。)

  法官提醒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尊重司法工作人员,遵守法庭规则,听从法官指挥,以妥当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确保良好的司法秩序。任何藐视司法权威,妨害诉讼秩序,损害司法公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扫一扫,中国宁波网装进手机

中国宁波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中国宁波网(宁波甬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C)

Copyright(C) 2001-2020 cnn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700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407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4-81850000 举报邮箱:nb81850@qq.com

无故撕毁庭审通知书并挑衅法官 宁波一男子被罚5000元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11-27 13:20:00

  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凌宇磊

  日前,江北法院庄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称,夫妻双方关系不和,因生活琐事经常吵架,被告还对其进行殴打、家暴,故起诉离婚。

  在庭审准备期间,被告因不同意原告的离婚请求,无故撕毁法院的庭审通知书,并出言挑衅法官,态度恶劣,拒不道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影响了案件正常审理。

  (被撕毁的法律文书。)

  经过法官的严厉训诫,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写下悔过书,承诺今后不会再犯。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对袁某罚款5000元。

  (被告写下悔过书。)

  法官提醒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尊重司法工作人员,遵守法庭规则,听从法官指挥,以妥当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确保良好的司法秩序。任何藐视司法权威,妨害诉讼秩序,损害司法公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