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宁波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心城区中考中招工作日程表排定!
今年最大的变化是,志愿填报分两次进行,一次在中考成绩公布之前,一次在中考成绩公布之后。成绩公布前的志愿填报包含了中本一体化、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中等职业(技工)学校特长生志愿。成绩公布后填报统招志愿,包含了普通高中志愿和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志愿。
录取同样分两批次进行。
直属高中学校招生已经建立了自主招生、定向招生和统一招生等形式的多元录取机制,除统招形式外,市直属高中段学校主要有以下招生类别:
(一)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包含特长生招生、特色班招生和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今年的自主招生,将配合“1122”学校特色升级工程,培育重点发展特色项目。实施普通高中强基计划招生,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接下来,将对部分招生项目试行统一测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继续大力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行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定向分配招生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学生志愿择优录取,并向农村薄弱初中适当倾斜。
(三)中等职业(技工)学校自主招生。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申请开展自主招生。同意通过自主招生途径录取的考生在中考后不再填报志愿,由学校于中考结束后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在中考后进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次填报志愿,分批录取。具体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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