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文物局公布全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宁波市分别有79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和792件/套可移动文物入选。
记者在浙江省文物局网站看到,2020年11月,依据国家文物局明确的革命文物认定基本原则,浙江省文物局从2018年登录革命文物中遴选了符合条件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形成了《浙江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省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同级部门的意见,报省委宣传部审核同意,最终形成了《浙江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共包括554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和9061件/套可移动文物。
该名录公布范围涵盖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相关的史迹、实物和纪念设施,与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含抗日战争)相关的史迹、实物和纪念设施,与近代以来著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相关的史迹、实物和纪念设施等。
入选该名录的宁波市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共79处,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分别为分属余姚市和慈溪市的浙东抗日根据地旧址,以及分属镇海区、北仑区的镇海口海防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包括樟村四明山烈士墓、宁波演武巷总工会旧址、沙氏故居、张人亚故居、王锡铜起义遗址、柔石故居、龙山抗日碉堡群、杨贤江故居;此外还有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4处和文物保护点35处。
宁波市可移动革命文物则包括一级文物7件/套、二级文物15件/套,其余均为三级文物和一般文物。
据了解,《浙江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对于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有关部门将以本次革命文物名录公布为契机,切实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并加大革命文物调查力度,做好辖区革命文物的认定、公布和定级等工作。省文物局也将视情继续分批次核定公布全省革命文物名录。
附:《浙江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宁波市79处
宁波晚报 记者 顾嘉懿 编辑 庞锦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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