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不少房产中介在微信朋友圈传布着契税税率将要提高的消息。类似下图这样的——
这则消息的源起,是今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将正式施行——中介所谓的“还剩6个月”,指的就是这个。
《契税法》的第三条规定: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全文)
就宁波而言,现行住房交易契税税率,是1%—3%。
个人(家庭)购买住房契税税率表:
今年9月1日《契税法》正式施行后,购房契税真要大幅提高?
今天,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的官方微信“宁波税务”,推送了一篇文章,对上面这个问题的态度,其在标题里就表露得很明确了:
“《契税法》来咯!契税税率要变成3%至5%?你可能误解了!”
(截图自“宁波税务”微信)
“宁波税务”这篇微信推文中,以图示问答的形式指出:法定税率并没有调整。
事实上,我国契税税率一直就是3%-5%。
在2020年8月《契税法》出台前,国务院于1997年7月7日发布并于当年10月1日起施行、一直施行至今已20多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其中第三条就明确,“契税税率为3%—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所以,契税税率上调的说法,根本就是误读。
而包括宁波在内的目前很多城市在执行的1%-3%的契税税率,实际上是一个优惠税率。
2016年2月17日,当时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其中明确: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在《契税法》出台当天,国家税务总局12366热线的工作人员也曾明确向媒体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财税〔2016〕23号》,是共同存在的,两份文件并不冲突。
另外,《契税法》第六条也明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由此可见,在《契税法》正式施行后,国务院仍可以针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制定减免税优惠政策。
所以,放心,别被传言带偏了!
编辑: 陈晓怡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