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工作,现场祭扫要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倡导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先人。
《通知》要求各地按照疫情防控总体要求,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明确是否开放、如何开放现场祭扫服务等措施,并向社会公布。现场祭扫要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需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人员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健康监测等防护措施。针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问题,要保留电话预约、线下服务等模式,设立绿色便捷通道,做细做实为老年人服务的各项工作,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
《通知》倡导文明低碳祭扫,鼓励各地积极开展“鲜花换鞭炮”“丝带寄哀思”等公益活动,组织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活动,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追思载体。此外,还要求各地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民规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参与,使文明节俭治丧、文明祭扫逐步深入人心。
据了解,为抓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落实,省民政厅已成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3日至5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各地清明期间安全祭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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