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黄合 通讯员勇政华
今天上午,全省建设平安浙江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会议召开。会议表彰了浙江省2020年度平安市、平安县(市、区)和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单位。
继去年首批“一星平安金鼎”颁发后,今年我省又有3个设区市、10个县(市、区)获此殊荣。其中,宁波终于在此次成功捧回“一星平安金鼎”。
2009年捧得“平安鼎”,2012年捧得“平安铜鼎”,2015年捧得“平安银鼎”,2018年问鼎“平安金鼎”,2021年问鼎“一星平安金鼎”……回溯宁波“夺鼎之路”,每一步都写满了勇毅笃行。
2004年,浙江省委作出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决策。2005年起,浙江省委、省政府每年开展平安市、县(市、区)创建命名工作,对平安市、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并授牌。
其中,对连续3年达到平安市、县(市、区)标准的授予平安鼎;对连续6年、9年、12年、15年达到平安市、县(市、区)标准的,分别授予平安铜鼎、平安银鼎、平安金鼎、一星平安金鼎。
金灿灿的金鼎,沉甸甸的分量。“15年点亮一颗星”,“一星平安金鼎”也就意味着每年的全省平安建设表彰名单上必须榜上有名,也意味着宁波市民齐心协力、毫不松懈的付出和汗水。
“可以说,宁波这样一座人口、产业高度集聚的城市,要连续15年完成省内‘平安市’的考核目标,相当不易。这不仅体现了全市上下对于平安宁波建设的期待和共识,也凝结着社会各界持之以恒的努力和付出。”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
即使在新冠疫情的背景下,2020年平安宁波建设继续呈现“一无、六降”良好态势:有效警情数、刑事立案数、“盗抢骗”案件同比分别下降7.02%、8.48%、14.6%;火灾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1%和75%,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9.8%和35.3%,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0%和57.1%;道路交通全口径亡人数同比下降24.06%,受伤人数同比下降6.14%;10个区县(市)全部实现“无信访积案区县(市)”目标。
另外,象山县荣获县(市、区)级“一星平安金鼎”。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有海曙区、江北区和象山县3个区县(市)捧得这一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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