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记者从海曙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办结了一起网红咖啡馆销售大牌LOGO下午茶的案件,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并没收印有“LV”及“CHANEL”图案的印花模具。
前不久,一条名为“宁波超美落日咖啡-富婆下午茶”的抖音视频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视频内容是辖区一家网红咖啡馆售卖的印有大牌logo的下午茶颇受年轻人追捧。出于职业敏感和好奇,执法人员认真看完了这条1分30秒的视频。网红店是简约的工业装修风,视频中推荐该店的主打产品是印制了“CHANEL”“LV”LOGO的咖啡和蛋糕。大牌LOGO下午茶立即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惕,“大牌CHANEL和LV不可能授权给这家网红咖啡店,该店很可能涉嫌商标侵权!”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联系了CHANEL品牌的知识产权代理人及LV公司法务部,并将抖音视频转发给法务人员,要求对方核实商标授权情况,并出具是否侵权的鉴定意见。
然而,CHANEL和LV两家公司法务的回复,却让执法人员出乎意料。
该网红咖啡店使用商标图案的行为确实未得到授权,但两家公司也无法出具相关鉴定报告。
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将商品和服务分成45个大类,其中商品为1~34类,服务为35~45类。该网红咖啡店销售的咖啡与蛋糕,同属于尼斯分类中的第30类,而CHANEL和LV两家公司都未在第30类产品注册过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因此,网红咖啡店的行为并不构成商标侵权。
执法人员表示,虽不构成商标侵权,但这种未经权利人允许擅自将世界知名奢侈品品牌LOGO用于自家产品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需要规范。
在食品和饮品制售中使用商标图案,是伴随着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和市民消费水平提升而出现的新领域新类型案件,执法人员再次对法律定性开展研判,深入搜集涉及《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论知识和案例,最终确定以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涉案网红咖啡店进行调查处理。同时,根据“网红”这一标签,通过搜集大众点评、抖音等平台上的网友点评、晒图,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证据固定。目前,该案已经顺利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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