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起,宁波市正式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9年来,为全市36万余名逝者免除遗体接运、遗体停放、遗体火化、骨灰存放、普通骨灰盒、入葬或存放生态墓地(含树葬、草坪葬等)或骨灰存放处(含堂、塔、壁等骨灰存放设施)、海葬等各类基本殡葬费用3.29亿多元。
其中,2020年,宁波共为38300位逝者免除基本惠民殡葬费用4781.99万元,殡葬惠民政策的丧户平均每具遗体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1249元。
据介绍,宁波的惠民殡葬政策通过不断完善,具有普惠性,基本做到了全覆盖,包括四类人员:1.具有宁波市户籍的城乡居民;2.在甬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本市户籍的学生,驻甬部队现役军人;3.与在甬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并在县(市)区市公安机关登记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4.我市行政区域内,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见义勇为牺牲的外来人员,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角膜)的外来人员,查实不了身源的无主(名)遗体,父母一方是宁波市户籍的未登记户口婴幼儿。
记者 滕华 通讯员 陈绍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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