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50多岁的李某,颇有“远见”,料定几年后自己所在村庄的土地会被拆迁,早早开始琢磨怎样才能获得拆迁补偿利益,从8年前开始布局……
2013年时,李某听说自己所在街道可能会并入宁波国家高新区的消息,心想那肯定会征地开发,如果能赶紧批地建房,拆迁就可以获取利益了。
然而,李某早在1994年就已经批了宅基地,现在已没申请宅基地的资格。他打听到,无房户且单身可再次批得宅基地。
“无房户”这一条件倒是符合的。他与妻子共同申请宅基地建房后没几年,两人因为情感纠纷离婚了,当时李某是净身出户,那套房子给了前妻。
后来,他与前妻又和好,重新领了结婚证,房子也仍然写在妻子一人名下。
所以李某名下是没有房屋的,他心想,只要符合“单身”这个条件,那么宅基地就可以批下来了。可是经历过破镜重圆的李某,并不想与妻子再次真离婚,他就打起了“假离婚”的主意。
李某找了办假证公司,花80块钱做了一张假离婚证,又说服妻子在一份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接着就拿上这些材料去村里、街道逐级审批宅基地。宅基地竟然真的批了下来。
而此时,街道划并规划也落地。2015年,李某拿到宅基地后就赶紧开始造房子,花20万元,不到半年时间,造好了一栋三层楼房。
房子造好没过多久,拆迁公告便登了出来,李某所建房屋正好在拆迁红线内。
为了多享受一些拆迁补偿款,李某再次将假离婚证交了上去,把自己伪装成单身汉,以此又多赔了40平方米的房屋面积。
就这样,李某骗得了一套200平方米的安置房以及20余万拆迁补偿款。
不过,凭借假离婚“发家致富”的李某被举报了,很快其办假证、假离婚骗取拆迁补偿款的罪行败露了。
李某虽主动退回了安置房和补偿款,但仍于近日被宁波高新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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