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报,4月8日,楚雄市一人员因工作需要需提交核酸检测证明而主动采样送检。9日16时,该人员送检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接到报告后,楚雄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开展工作。当日,对该人员进行2次核酸复检,结果均为阴性。
经楚雄州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家组对该人员的临床症状及体征、影像学及实验室检查、核酸采样复检、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进行综合研判,排除新冠病毒感染。10日,该人员的核酸采样样本经云南省疾控中心复核,结果呈阴性,再次排除新冠病毒感染。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