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现场查看情况。通讯员供图
现在的孩子成长发育很快,不少未成年人,从外表上已经很难判断其真实年龄。未成年人如果擅自购买商品,是否可以退换呢?鄞州区邱隘的这个案例,给消费者和商家都提了个醒。
近日,鄞州区邱隘的张先生意外发现,孩子居然花3999元独自去手机店买了一部新手机。他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张先生投诉到邱隘消保委。
“我的孩子才刚满12周岁,还是个小学生呢,店家怎么可以随意把那么贵的东西卖给他呢?”张先生认为,儿子属于未成年人,无独立购买能力,商家不应出售手机给没有家长陪同的未成年人。
接诉后,邱隘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商家核实情况。
经过了解,该手机店负责人表示:“现在的小朋友长得很高大,才小学一年级的学生,都快有1.7米的个头了,比我们的店员还高,我们还以为是个成年人呢。”
该负责人也承认,因张先生的儿子个子很高,店员没有意识到其为未成年人,在出售手机时未对其进行身份证信息核实,确实存在疏忽。但他同时表示,对孩子擅自购买手机的行为,家长也有一定责任,“家长也应该对孩子的零花钱妥善管理啊,我们开门做生意,也许是孩子的家长让他来买的,我们当然不会不卖了。”
经调解,商家同意退货,但因该手机已拆封使用,无法再按新品出售,需要收取1000元的折旧费,或者手机不退换,补偿给张先生400元。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张先生作为家长,同意购买该手机,商家补偿给张先生400元。
邱隘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该手机价格高达3999元,属于大额消费,投诉人张先生的儿子未成年,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额消费行为可由监护人予以确认或撤销。
在此,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应尽到责任与义务,注意审视购买人的消费行为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如遇未成年人消费,应得到其监护人许可。拒绝无监护人陪同的未成年人的大额消费行为,可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消保委工作人员同时提醒各位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多关注孩子的消费行为,加强沟通,科学合理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宁波晚报记者毛雷君通讯员李逸儿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