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疫情防控的要求,今年起,奉化区中考加分工作实行线上线下交互,相关部门联审的工作模式。线上为浙里办APP,线下为各具体联办单位。
办理时间
2021年中考加分事项网上申请和线上、线下材料提交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8日。(各相关联办单位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加分事项审核、公示,5月21日前告知加分结果)
具体办理流程
(一)少数民族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由班主任统一(或监护人自行)完成线上代办申请。通过数据核验后,经奉化区民宗局线上审核,奉化区教育局线上确认,完成加分。奉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人:徐良,联系电话:0574-89286148。
(二)港澳籍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由班主任统一完成线上代办申请和线上材料提交。经奉化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线上审核,奉化区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奉化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联系人:惠伟安,联系电话0574-89286150。
线上提交材料:考生本人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三)台湾户籍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由班主任统一完成线上代办申请和线上材料提交。经奉化区台湾事务办公室线上审核,奉化区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奉化区台湾事务办公室联系人:骆波,联系电话:0574-89286161。
线上提交材料列表如下:
1.考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宁波材料(户口簿);
2.考生户口本籍贯为台湾省,或考生本人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胞证)材料。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由班主任统一完成线上代办申请。由考生或监护人线下向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提交证明材料,由奉化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线上审核后,奉化区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奉化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联系人:惠伟安,联系电话0574-89286150,地址:奉化区锦屏南路1号8楼814室港澳海外联络科。
线下提供材料列表如下:
申请人为归侨:1.户口簿;2.归侨证
申请人为归侨子女:1.户口簿;2.归侨证
申请人为华侨子女:1.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华侨在国外居留凭证的认证或公证原件及复印件;2.华侨居留凭证原件及中文翻译件;3.华侨护照及出入境记录;4.户口簿。
(五)现役军人子女考生
现役军人子女由考生监护人通过现役军人所在师以上部队集中向奉化区人武部提交证明材料。考生加分政策疑问原则上由现役军人所在单位业务承办人负责解答,也可由单位收集后向奉化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统一咨询。各单位提供材料由奉化区人武部、奉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奉化区教育局共同审核确认并完成加分。奉化区人武部联系人:于乾,联系电话:15658212799,地址:奉化区锦屏南路221号政工科。
现役军人子女线下提供材料区分3个档次,分别为:
第一档 符合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
1.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出具关于现役军人身份、军人与加分子女关系的书面证明;
2.军人证件(军官证、士官证等)、结婚证、配偶子女户口本。
第二档 除提供第(1)条中的证明材料外,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还需出具下列一种证明材料:
1.作战部队(“作战部队”系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的,由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2.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原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提供任职命令和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工作部门书面证明;
3.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提供部队师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档案里最近一次任免报告表复印件;
4.因公牺牲或致残四级以上的批复或证明;
5.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含)以上的通令、证书;
6.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通报。
第三档 除提供第(1)条中的证明材料外,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还需出具下列一种证明材料:
1.烈士的,提供批复或证明;
2.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部队和解放军原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提供任职命令和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工作部门书面证明;
3.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提供任职命令和师以上政治工作部门书面证明;
4.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提供部队师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档案里最近一次任免报告表复印件。
上述材料除单位证明外,其余均需提供原件和经师以上部队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确认的复印件。《2021年军人子女中考加分审核表》(附件2)由各部队收集汇总,经政治工作部门领导审签并加盖政治工作部印章后统一报送。
优抚对象子女由考生或监护人线下向奉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和褒扬纪念科提交证明材料,由奉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奉化区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奉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王东糯,联系电话:0574-88501016,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长春路108号拥军优抚和褒扬科。
优抚对象线下提供材料列表如下:
1.烈士子女:烈属证;
2.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证;
3.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残疾军人证。
(六)符合条件公安民警子女考生
由考生监护人统一向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政治处提交证明材料。由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完成逐级审核,名单报奉化区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政治处联系人:陈家驹,联系电话:0574-88645030,地址:奉化区长汀西路500号政治处。
线下提供材料列表如下:
1.公安民警所属区县(市)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证明其公安民警身份,同时证明其与拟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关系;
2.公安民警的身份证、警官证,公安民警与配偶结婚证,公安民警、配偶与子女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子女的身份证和学籍证明等复印件(需加盖公安民警所属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公章);
3.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者一级至四级因工伤残民警的证明证书材料(烈士证明书、公安英模证书、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伤残人民警察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安民警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部门公章)
(七)符合条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
由考生监护人统一向奉化区消防救援大队提交证明材料。由奉化区消防救援大队完成逐级审核,名单报奉化区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奉化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方翘骐,联系电话:0574-88645613。地址:奉化区天峰路北段岳林站。
线下提供材料列表如下:
1.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
①所属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证明其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同时证明其与拟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关系。
②干部证(消防员证)、消防救援人员与配偶结婚证、配偶与子女户口本。
2.除提供第(一)条中的证明材料外,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还需出具下列一种证明材料:
①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所在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②有子女后曾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累计满5年的消防救援人员提供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干部履历表(加盖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公章);
③因公牺牲或者因公伤残四级以上的批复或证明;
④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含)以上的通报和证书,三等战功需提供由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予以认定的证明;
3.除提供第(一)条中的证明材料外,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还需出具下列一种证明材料:
①烈士的批复或证明;
②英雄模范的批复或证明;
③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所在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④在飞行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⑤有子女后曾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飞行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消防救援人员提供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干部履历表(加盖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公章)。
相关要求
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分工作。一是做好宣传,要求各校将加分政策通知到每位考生;二是做好指导申报,要求班主任教师做好少数民族考生、港澳籍考生、台湾户籍考生、三侨考生加分事项的线上申报代办工作,指导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公安烈士子女考生、符合条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完成线下申报,确保每一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完成加分申报。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