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级人才是否可以优先选购商品房?
——根据五部门《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青年友好城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甬人社发〔2021〕10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4月20日之后开始线上购房意向登记的项目,符合条件的高级人才无房户可在其他无房户选房或摇号之前,优先认购一套无房房源。后续有关部门将适时公布相关细则,敬请关注。
2.非宁波户籍,在宁波读研,毕业后要去杭州工作,这种情况能够在宁波限购圈内买房吗?
——您暂时无法在限购区域内购房,购买限购区域外住宅不受限制。
3.一家三口宁波户口,孩子目前7岁,父母已在限购区内有两套房,再全款购买一套70年产权商品房,能否直接过户到孩子名下,孩子是否受到家庭限购的限制?
——根据我市限购政策规定:在本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如果您家庭在市六区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限购区域外购房不做限购要求。
4.外地老人退休后通过投靠子女,户口迁至宁波鄞州区,挂靠在子女户口下已十多年,目前没有个税和社保,市六区内没有住房,可否认定为无房户,并具有购房资格吗?
——根据政策,您描述的情况符合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
5.根据新政的无房户认定,针对社保缴纳这一块“非本市市六区户籍居民家庭申请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市六区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且无补缴记录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连续24个月缴纳且这段连续期间内无补缴记录即可,还是需要三年内均无补缴记录?
——根据当前政策,新政中的“无补缴记录”条款,具体是指在社保连续缴纳24个月期间内无补缴记录的情形。
宁波晚报记者曾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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