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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布50项实事项目清单 打造“三服务”2.0版
2021-05-27 15:34:00 稿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为进一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打造“三服务”2.0版,省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公布省级层面50项任务清单。具体项目如下。

  一、我为群众办实事

  1.开展“党员在身边,温暖千万家”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等)

  2.深化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和家庭“四必访”活动,即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创业女性必访、困难家庭必访、空巢老人及留守妇女儿童家庭必访、涉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家庭必访。(责任单位:省妇联)

  3.开展“银龄跨越数字鸿沟”科普专项行动,组织老年人智能手机应用科普培训。(责任单位:省科协,省直有关单位)

  4.实施困难家庭残疾儿童集中养育康复“添翼计划”。(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5.组织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2万名以上,落实新增残疾人就业1万名以上,组织支部党员结对帮扶全省1000个以上“残疾人之家”,帮助10万人次以上残疾人无障碍观影。(责任单位:省残联)

  6.开展烈士遗属走访活动。(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7.开展“政务公开在行动——民生政策进万家”系列网络宣传活动。(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8.开展基层民生政策宣讲活动。(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等)

  9.以防电信诈骗、防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反邪教、女子防身术、反恐、禁毒宣传等为主,开展安全防范集中宣传。(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10.实施“捉谣记”网络谣言治理项目。畅通网上“谣言举报”通道,及时回应百姓关切。(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

  11.努力缓解“入园难、入好学难”“放学早、接送难”问题,到2021年底实现省内每个县区市托管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2.完成网上预约挂号“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3.全面推进18岁以上居民新冠疫苗免费接种工作。(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4.开展“百场千医”大型下乡义诊活动。(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5.深化高速公路、城市道路拥堵的协同治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

  16.指导县(市、区)深入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支持农民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17.推动“浙里调”“浙里办”线上人民调解服务质效提升。(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18.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企业文化中心建设。(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

  19.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工作,利用新技术、依托农村文化礼堂推进农家书屋提升服务效能,建设一批智能共享书屋。(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浙江出版集团)

  20.向革命老区和加快发展地区赠送一批电影放映机。(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

  21.开展全民艺术普及活动100场。(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22.建设100条美丽河湖。完成整治1000个农村池塘。创建50座规范化乡镇水厂。(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23.提升改造800座城镇公厕。(责任单位:省建设厅)

  24.建设200家农村家宴放心厨房。(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25.建设300家民生药事服务站。(责任单位:省药监局)

  二、我为企业解难题

  1.推进营商环境市场活力集成应用建设。集成上线“企业降本减负”“浙里掌上贷”“通关+e物流”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

  2.深化企业码平台应用,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涉企精准服务一站式平台。(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3.推进“浙江安薪”平台应用,健全农民工工资在线确认和支付、劳动合同在线签订、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等功能。(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

  4.推进“浙企通”平台建设,推动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银行开户等环节“一次提交、一网办结”。(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5.推进“浙里检”平台建设,助力企业检验检测“一件事”全流程一网通办。(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6.推进税费事项“掌上办”和电子发票推广应用。7月底前全部实现企业涉费事项网上办,年底前实现个人涉费事项掌上办。优化纳税人缴费人税费优惠享受方式,在全国率先实现优惠享受“零备案”。(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7.全面铺开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启动社会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

  8.开展万名转岗轮岗职工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为不少于1万名就业再就业困难职工提供技能培训。全年培训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农民等140万名。(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总工会)

  9.培育50名以上省级金融顾问、200名以上市、县(市、区)级金融顾问,服务龙头骨干企业100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10.拓展深化律师驻点服务、援企现场行等法律服务企业系列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11.推进科技服务“一指办”。到2021年底,通过数字化平台实施“揭榜挂帅”项目400项,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率提高5%,企业研发项目管理系统上线企业超6万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12.全年向200家以上企业提供专业化的跨境投资经营咨询服务、200家以上境外企业和境外园区提供海外疫情防控专业指导。纳入培育计划企业名单100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13.落实“三跑三降”,着眼解决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14.开展“万家民企评银行”活动,探索开展“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万家民企评政策”活动。(责任单位:省工商联、省委统战部)

  15.开展“护航2021”打击涉企经济犯罪专项治理行动,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审计厅)

  三、我为基层减负担

  1.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中的形式主义。(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委机关)

  2.整治理论学习中的形式主义。(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

  3.持续开展精文简会,严格指标管理,加强发文立项审核、会议审批(备案)管理。(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4.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清理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

  5.推进“三多”(工作职责、机构牌子、上墙制度)清理和村(社区)减负“双百工程”实践活动。(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民政厅)

  6.整治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在公务活动应用中存在的多头重复、强制使用、滥用积分排名、无力运维等问题。(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网信办、省大数据局)

  7.构建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

  8.推出一批高频的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基层治理“一件事”,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联动办理机制。(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委改革办、省司法厅、省应急管理厅)

  9.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加强与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的对接。(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委政法委、省委改革办、省大数据局)

  10.深化完善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一清单、一纪要、一流程、一机制、一案例”工作体系。(责任单位:省委编办)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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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布50项实事项目清单 打造“三服务”2.0版

稿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2021-05-27 15:34:00

  为进一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打造“三服务”2.0版,省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公布省级层面50项任务清单。具体项目如下。

  一、我为群众办实事

  1.开展“党员在身边,温暖千万家”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等)

  2.深化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和家庭“四必访”活动,即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创业女性必访、困难家庭必访、空巢老人及留守妇女儿童家庭必访、涉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家庭必访。(责任单位:省妇联)

  3.开展“银龄跨越数字鸿沟”科普专项行动,组织老年人智能手机应用科普培训。(责任单位:省科协,省直有关单位)

  4.实施困难家庭残疾儿童集中养育康复“添翼计划”。(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5.组织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2万名以上,落实新增残疾人就业1万名以上,组织支部党员结对帮扶全省1000个以上“残疾人之家”,帮助10万人次以上残疾人无障碍观影。(责任单位:省残联)

  6.开展烈士遗属走访活动。(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7.开展“政务公开在行动——民生政策进万家”系列网络宣传活动。(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8.开展基层民生政策宣讲活动。(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等)

  9.以防电信诈骗、防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反邪教、女子防身术、反恐、禁毒宣传等为主,开展安全防范集中宣传。(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10.实施“捉谣记”网络谣言治理项目。畅通网上“谣言举报”通道,及时回应百姓关切。(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

  11.努力缓解“入园难、入好学难”“放学早、接送难”问题,到2021年底实现省内每个县区市托管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2.完成网上预约挂号“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3.全面推进18岁以上居民新冠疫苗免费接种工作。(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4.开展“百场千医”大型下乡义诊活动。(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5.深化高速公路、城市道路拥堵的协同治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

  16.指导县(市、区)深入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支持农民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17.推动“浙里调”“浙里办”线上人民调解服务质效提升。(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18.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企业文化中心建设。(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

  19.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工作,利用新技术、依托农村文化礼堂推进农家书屋提升服务效能,建设一批智能共享书屋。(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浙江出版集团)

  20.向革命老区和加快发展地区赠送一批电影放映机。(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

  21.开展全民艺术普及活动100场。(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22.建设100条美丽河湖。完成整治1000个农村池塘。创建50座规范化乡镇水厂。(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23.提升改造800座城镇公厕。(责任单位:省建设厅)

  24.建设200家农村家宴放心厨房。(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25.建设300家民生药事服务站。(责任单位:省药监局)

  二、我为企业解难题

  1.推进营商环境市场活力集成应用建设。集成上线“企业降本减负”“浙里掌上贷”“通关+e物流”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

  2.深化企业码平台应用,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涉企精准服务一站式平台。(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3.推进“浙江安薪”平台应用,健全农民工工资在线确认和支付、劳动合同在线签订、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等功能。(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

  4.推进“浙企通”平台建设,推动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银行开户等环节“一次提交、一网办结”。(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5.推进“浙里检”平台建设,助力企业检验检测“一件事”全流程一网通办。(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6.推进税费事项“掌上办”和电子发票推广应用。7月底前全部实现企业涉费事项网上办,年底前实现个人涉费事项掌上办。优化纳税人缴费人税费优惠享受方式,在全国率先实现优惠享受“零备案”。(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7.全面铺开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启动社会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

  8.开展万名转岗轮岗职工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为不少于1万名就业再就业困难职工提供技能培训。全年培训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农民等140万名。(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总工会)

  9.培育50名以上省级金融顾问、200名以上市、县(市、区)级金融顾问,服务龙头骨干企业100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10.拓展深化律师驻点服务、援企现场行等法律服务企业系列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11.推进科技服务“一指办”。到2021年底,通过数字化平台实施“揭榜挂帅”项目400项,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率提高5%,企业研发项目管理系统上线企业超6万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12.全年向200家以上企业提供专业化的跨境投资经营咨询服务、200家以上境外企业和境外园区提供海外疫情防控专业指导。纳入培育计划企业名单100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13.落实“三跑三降”,着眼解决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14.开展“万家民企评银行”活动,探索开展“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万家民企评政策”活动。(责任单位:省工商联、省委统战部)

  15.开展“护航2021”打击涉企经济犯罪专项治理行动,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审计厅)

  三、我为基层减负担

  1.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中的形式主义。(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委机关)

  2.整治理论学习中的形式主义。(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

  3.持续开展精文简会,严格指标管理,加强发文立项审核、会议审批(备案)管理。(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4.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清理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

  5.推进“三多”(工作职责、机构牌子、上墙制度)清理和村(社区)减负“双百工程”实践活动。(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民政厅)

  6.整治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在公务活动应用中存在的多头重复、强制使用、滥用积分排名、无力运维等问题。(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网信办、省大数据局)

  7.构建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

  8.推出一批高频的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基层治理“一件事”,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联动办理机制。(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委改革办、省司法厅、省应急管理厅)

  9.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加强与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的对接。(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委政法委、省委改革办、省大数据局)

  10.深化完善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一清单、一纪要、一流程、一机制、一案例”工作体系。(责任单位:省委编办)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