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6·18”购物狂欢日还没到,但前奏已经打响,各种预售、满减、优惠券、规则、攻略等扑面而来,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面对各种促销活动,消费者真能获得优惠吗?近期,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查获的两起案件就提醒消费者,消费要理性,警惕价格套路。
虚标商品原价
一酒店涉嫌价格欺诈被查
日前,余姚凤山市场监管所查获一起虚构商品原价进行价格欺诈的案件。今年3月底,该所根据群众举报对余姚某酒店进行突击检查。经查发现,该酒店在其微信小程序上发布了一款“客房+单人美容护肤体验”的套餐商品,在商品介绍中使用“488元抢购原价1978元套餐一份”的用语。但该套餐商品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从未在线上和线下销售过,原价1978元实为门市价。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套餐商品已经下架,但已售出64份,消费者已消费掉58份。
据了解,虚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而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经营者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误导消费者认为该商品在本经营场所已有成交记录。
该酒店的行为已涉嫌构成虚构商品原价、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目前已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先涨价后降价
余姚查处首例虚假促销案
去年“双11”期间,余姚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大数据网络交易监测手段发现,陆埠镇某企业的天猫旗舰店内销售的一款不锈钢波纹管存在商品价格异常变化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即对该旗舰店进行了现场检查。
通过提取店铺后台数据,并经多次询问,执法人员终于揭开了“促销”的真相:商家在“双11”之前,故意将商品价格提升了10%,并于“双11狂欢节”活动中通过狂欢折扣来促销,是典型的“先涨价后降价”手段。
该店铺在活动期间共销售该款商品193个,成交额为3422元。市场监管部门立即责令该店铺进行整改,并于近日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余姚查处的首例虚假促销案件。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网络商品时,要理性消费。特别是在“直播购物”中切莫被低价冲昏了头脑,掉入消费陷阱;要仔细研究优惠规则,区分优惠券、红包、预付定金直减、满减等适用范围及条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要做好促销前后、各平台之间的价格对比,保存好聊天记录、宣传截图、消费凭证等维权依据。若遇类似虚构原价、先涨后降等虚假促销,应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宁波晚报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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