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三审。草案三次审议稿增加规定:货物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有关规定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贸港将在2025年封关运行,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运营管理模式。届时,海南自由贸易港除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商品外,将实现“全岛零关税”,绝大部分进口商品将享受“零关税”待遇。
此次,草案三次审议稿在草案二次审议稿相关条文中增加一款:全岛封关运作时,将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进行简并,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全岛封关运作后,进一步简化税制。
草案三次审议稿还增加了“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实现可持续发展”相关内容。
2020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今年4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再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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