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明确中央财政支持粮食生产一揽子政策,并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
说一千道一万,农民增收是关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增收,不断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培育壮大乡村产业,支持农民外出务工,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十三五”期间农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6%,比城镇居民收入增速高1.24个百分点,增速已连续11年跑赢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0年的2.99∶1缩小到2020年的2.56∶1。
农民收入翻番目标提前实现。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021元,提前1年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各地着力稳就业、促创业、兴产业,农民收入逐季好转,全年实际增长3.8%,收入达到17131元,较2015年增加5709元。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较快,“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7.87%,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1.87个百分点,与全国人民一道同步实现小康目标。
收入结构更加优化。从经营收入看,农产品增值空间不断拓展,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家庭经营净收入由2015年的4504元增加到2020年的6077元。从务工收入看,农民工数量稳步增加,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工资性收入2020年达到6974元,对农民增收贡献最大。从财产收入看,农村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带动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2020年比2015年增加66.3%,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从转移收入看,农村居民医疗、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转移性收入2020年达到3661元,占比达到21.4%,比2015年提高3.3个百分点。
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副院长张红宇说,“十四五”时期,农民增收形势更加复杂,必须花大力气解决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问题,推动城乡居民共同富裕。
张红宇认为,一方面,要挖掘农业农村内部增收富民潜力。发展乡村产业,将其视为战略性产业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延伸农业价值链,建立农产品优质优价正向激励机制,支持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新业态。另一方面,促进农村劳动力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引导外出就业,实施以农民工为重点的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拓宽就业创业渠道;扩大乡村就业,发展县域经济,支持农村创新创业,加快乡村经济多元化。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高质高效,拓展农民家庭经营净收入空间;大力发展富民乡村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着力增加农民工资收入;深化农村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稳定和加强农民种粮补贴,加强民生保障力度,着力增加转移收入。(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乔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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