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召开
集体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
审议通过市“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等规划
裘东耀主持
中国宁波网记者 易鹤 张凯凯
7月5日,市长裘东耀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宁波市重大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宁波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会议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振兴,《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的法律体现,是一部“三农”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全面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学习宣传,积极做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宣传实施、辅导解读工作,促进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和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各类主体准确理解把握法律相关规定,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制度配套,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等,因地制宜配套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将法律确定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要求转化为可操作、能考核、能落地的制度措施。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工作年度报告和监督检查等制度,建立上下贯通、各司其职、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确保宁波乡村振兴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会议指出,重大项目是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载体,也是打造优势产业链、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引擎,密切关系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会议强调,要牢固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工作导向,围绕贯彻落实好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在科技创新、产业集群、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谋深谋实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确保重大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不低于“十三五”时期水平。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科学制定方案,分年有序推进,形成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要强化政策支撑、要素保障和审批服务,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促重大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会上,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解读了《乡村振兴促进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