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的木质门框
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郑金悦 文/图
管道堵塞是让很多业主都头疼的事,宁波的李先生就遭遇了因楼下排水管堵塞导致卫生间污水反溢的糟心事。那么问题来了,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担责?今天,高新区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李先生家住高新区某小区16楼,2017年正式入住。2020年6月的一天,李先生下班回家,发现家中一片狼藉,客卫排水管反喷,溢出的厕所排泄污水已流至各个房间,深度约有5公分,家中地板、家具、地毯、部分电器等均遭到浸泡,受损严重。
李先生立即向小区物业反映了情况。物业随即派工作人员疏通管道,并帮助李先生清理污水。经现场查看发现,事发前,楼下住户曾因发现管道支管口漏水,在管内塞入抹布等物品,并用水泥封堵。物业工程部曾应楼下住户要求上门查看,又在管道外包裹水泥加固。由此导致楼上客卫排水管堵塞,污水无法下排而返涌。
李先生认为,因楼下住户和物业的疏忽管理,导致了排水管道堵塞。现其房屋已无法居住,需彻底消毒、重新装修,遂将楼下房屋产权人许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位被告赔偿装修损失25万余元,并支付其房屋在修复期间所产生的房租费。
背景墙的渗水痕迹
高新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许某已于2015年将房子租给第三人张某,此次事件系张某一方行为导致。污水返涌前一天,张某已完成退租。
审理过程中,许某辩称,张某是房屋实际使用人,其不清楚事情经过。物业公司则称,其应张某要求加固水泥,已尽到责任义务,事发后亦积极配合业主降低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应当依法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利用相邻不动产,并给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许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房屋内设施负有管理义务,其房屋内排水管被不当堵塞导致原告财产损失,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对于因张某的不当行为导致李先生财产受损,许某可另行向张某主张权利。
此外,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公用设施养护人和管理人,明知排水管支管被水泥封堵不符合操作规范,对于公用水管可能被异物堵塞,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对于本起事件发生亦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酌定许某承担95%的赔偿责任,赔偿李先生23万余元,物业公司承担5%的赔偿责任,赔偿1万余元。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问题。正常情况下,共用水管或排污管属于公共设施,由物业进行保养维护,但共同使用人也应当共同维护公共设施,保证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以免因侵权行为发生时无法查明具体责任人、又无免责事由而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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