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在其官网发布一则《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涉江北三个村,一起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远洲大酒店周边地块改造项目剩余地块项目,拟征收洪塘街道旧宅徐村、庄桥街道西邵村、袁陈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洪塘街道旧宅徐村、庄桥街道西邵村、袁陈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656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宁波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洪塘街道办事处、庄桥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日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